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GEPT-000369-202406-0018
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公告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公告发布媒体:国e
公告开始时间:2024-06-26
公告结束时间:2024-07-06
标段/包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装修工程
标段/包编号:GEPT-000369-202406-0018/01
采购控制价(元):***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联系人:老伟雄
联系电话:36063049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已获得立项批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装修工程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现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装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装修工程
项目代码:2019-000052-56-01-001744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老工 联系电话: 020-36063049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李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62718396、66251180、18124271391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3606920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大楼7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侧
四、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1.2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和政府资本金
1.3勘察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4设计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5监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6总承包单位:(主)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7工程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侧
1.8建设规模:
(1)综合交通中心:主要功能为三号航站楼进出港的旅客与地面各种交通工具(城轨、地铁、高铁、大巴及私家车一)换乘的场所。到港旅客通过南北向人行通道,可进入交通中心换乘私家车、网约车和租赁汽车。地下可换乘城际、地铁及高铁,继续向南可平层到达旅客过夜用房。交通中心地下1层,层高10.75米,地上2层,层高6.0-7.5米,建筑高度约14.80米,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
(2)停车楼:主要功能为两座单元式旅客停车楼,地上3层,层高3.8米,地下2层,层高4.0-6.5米,与交通中心合建,建筑高度约14.75米。停车楼面积约18.5万平方米,约提供2747个车位。主要供旅客停车、酒店和网约车及租赁汽车停车使用。防空地下室位于停车楼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
(3)设备区及开放办公区:主要功能为相关配套设备用房以及开放办公区,地下2层,埋深10米,层高约4.0米,位于地下室东北角与西北角,建筑面积约0.66万平方米。
(4)室外工程:主要包含了车辆检查站及室外楼梯间,地上1层,层高约4.0米。车辆检查站位于东南侧停车场入口,室外楼梯间分布在室外地下室顶板各处,合计建筑面积约437平方米。
1、招标内容及范围:
1.1 招标范围:
1.1.1本工程包括如下范围:交通中心及停车楼室内装修(包含行李管廊、地下综合管廊、室外消防疏散楼梯内部装修、室外台阶)、室外大巴雨棚天花。
1.1.2本工程不包括如下范围:强、弱电机房、设备机房装修、园林绿化工程、不锈钢制品标段内容。
1.2工程内容
1.2.1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装修工程包括以下内容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含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完成范围内装修工程的深化设计及深化设计BIM模型、试验、材料采购、制作、贮运、安装、管理、产品维护、验收、保修、投入使用前开荒保洁、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培训等工作,以及按第六章《智能建造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装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零星砌体、批荡、防水、坑洞回填、洞口封堵、材料找坡、混凝土等土建工程;
(2)天花工程;
(3)墙柱面装修工程;
;
(5)卫生间;
(6)商业用房:商业用房公共面制安及装修;
(7)办票岛;
(8)门窗及五金工程;
(9)挡烟垂壁(包括电动挡烟垂壁)的制作、安装;
(10)员工餐厅公共区域及包厢(不含厨房装修);
(11)涉及绿化或仿真绿植区域的包边收口装饰;
(12)防火封堵(含墙柱面和楼层板):按图纸要求的范围、规范、大样图完成;
(13)其它分项细部工程;
(14)室内车位地面划线及轮挡、交通地面标识导线、室内减速带等;
(15)其他配合内容;
(16)试运行及陪伴运行;
(18)以上所述及施工过程按规定必须做的所有材料自检、施工质量自检、试验检测费用及试验检测样品制作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费用除外),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
(20)上述工程内容未列出,但需完成工程招标范围内任务而进行的其他工作,如设计变更、发包人工作联系单或通知书等。
1.2.2不包括以下范围装修:
(1)管井、设备夹层、不进人风道;
(2)机电、弱电设备机房门窗制安及室内装修;
(3)商业用房室内装修;
(4)门禁系统;
(5)广告制安;
(6)标识系统;
(7)旅客座椅、柜台;
(8)员工餐厅厨房;
(9)轨道区域(含室外冷却塔及风井,消防水箱、轨道区域楼梯间内界面(楼梯内部空间));
(10)过夜用房区域;
(11)关联单位、驻楼单位二次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二次装修、商铺装修、广告媒体建设、设备安装等施工项目);
(12)出港高架桥及楼前下穿隧道装修。
1.3智能建造工作要求:
负责接收设计BIM模型,创建承包范围内的深化设计BIM模型,动态更新深化设计BIM模型,交付竣工BIM模型;依据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BIM应用和合同约定的BIM计量支付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交通中心及停车楼装修工程智能建造工作要求》及相关附件。
(具体详见技术条件、智能建造工作要求、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
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178,411,763.04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213,953.15元、暂列金额13,678,398.76元,工程优质费100万元)。
4、工期:
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319日历天,计划从 2024 年 8月15日开工,至 2025年6月 30 日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批复的开工报告为准)。深化设计BIM模型创建工期以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工期为60天,可分批次提交装修深化设计BIM模型。
(详见技术条件与智能建造工作要求)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政府资本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31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6月26日00 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附件三《关于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拟投入工程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工程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合同金额为1亿元(含)以上的装修工程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中的装修工程业绩。(上述工程指公共交通建筑(场站)或会展中心或体育馆的装修工程)。(注:须提供由①建设单位(业主)颁发的中标通知书、②项目合同、③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书和④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书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合同无法反映装修工程金额的,以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中的金额为准。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的单位名单见本公告附件四)。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文件。
1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36063049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详见招标人相关制度)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 ||||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
| |
2 |
| 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3 |
|
|
| |
4 |
| 质量经理(质量负责人) |
|
|
5 |
| 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 |
|
|
6 |
| …… |
|
|
备注: 4、岗位及人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件。 |
附件三
关于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没有担任其他尚未竣工验收的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有造假行为,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招标人不予退还已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授 权 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附件四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的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2 |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公布的在限制期内的《不予合作单位名单》 |
文章推荐:
湖南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二期)-野外宣教点和公众教育线路及巡护线路(e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