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郧阳区文化旅游标识系统设计制作更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321202406000113
2.政府采购备案号:420304-2024-00501
3.项目名称:郧阳区文化旅游标识系统设计制作更新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5万元
6.最高限价:75万元
7.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郧阳区文化旅游标识系统设计制作更新工作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为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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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郧阳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中下载文件
3、方式:使用电子秘钥登录郧阳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郧阳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郧阳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郧阳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s%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09),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9913-96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 点:郧阳区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s%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09)。
五、开启:
1、时 间:2024年07月0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湖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京华新天地写字楼八号楼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城关镇郧阳路文化东巷4号
联系方式:15871080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京华新天地八号楼8楼
联系方式:13871235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苇
电 话:1387123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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