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杜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杜集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306-340602-04-01-707025) ;
1.4 招标人: 淮北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5 项目业主:淮北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9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 ;
2.2 招标项目编号: HBGC23255 ;
2.3 标段划分: 共分为1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HBGC23255001 ;
2.5 建设地点: 位于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
2.6 建设规模及服务范围:
2.6.1 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 2.0 万 m3/d,一期土建及设备安装按照近期 0.5万 m3/d 配置,二期土建及设备扩建 0.5 万 m3/d,三期土建及设备扩建 1.0 万 m3/d。排水管网总长约 166km,其中雨水管网总长约 104km,污水管网总长约 62km。
本项目一期建设及运营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土建及安装 0.5 万 m3/d,污水管网 10.22km,雨水管网 1.07km。
2.6.2 污水厂位置及服务范围:污水处理厂位于张庄路与振兴路交叉口东北角,总占地面积约55.96 亩。主要服务范围为段园中心集镇建设区域,西北至符夹铁路,南至毛场路、路庄路,东至与徐州交界处。
2.6.3 工程设计进出水水质:
表1-1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表 单位:mg/L
项目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进水水质 | 380 | 140 | 270 | 40 | 50 | 4 |
单位:mg/L
项目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总大肠菌群(个/L) |
出水水质 | 30 | 6 | 10 | 1.5(3) | 0.3 | 10³ |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2.6.4 工程处理工艺 :
本工程污水厂处理工艺为预处理+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 /O+絮凝沉淀+过滤+臭氧氧化+消毒。
2.7 本工程总投资 52234.29 万元,其中: 一期工程总投资16891.58 万元,二期工程总投资 16048.46 万元,三期工程总投资 18722.38 万元。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3234.41万元; 设计费约389.54万元及其他费用。污水处理运营期为 5年 ;
2.8 计划工期: (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2)建设周期(含所有成套设备及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24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工程量建设并具备通水条件。(3)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为自《运营服务合同》签署生效日起 5 年 ;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实行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 的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采用EPC+O模式,即中标人负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图审;承担所有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 测试、试验、消缺;总承包施工管理、保修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 分系统调试、培训、 验收; 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具体如下: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项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运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及附属配套建筑的建筑设计、结 构设计、电气设计、仪表及自控专业设计、采暖通风设计、给排水专业设计、消防、绿 建设计、基坑支护、环境工程、园林景观、标识系统、标线系统、供电、供水、道路等 室外总体设计及厂外配套工程设计等) 、设计成果评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以及 后续的设计配合服务(负责施工定位放线、技术规范书的编制、验收等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且确保满足节能环保要求等。
(2)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
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主体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仪表及自控等智能化、绿色建筑等施工;
③附属配套公共设施施工:大门围墙、附属生产用房、供配电、雨污水、供水、消防、污水处理厂标识标牌、停车位等室外总体施工。
④全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及质保服务。
⑤一期工程完成后,厂内排污口须按照要求设置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与监管部门进行联网。
⑥本项目施工范围还包括厂内管网工程、自控系统,厂外一体化提升泵站、输水管网、尾水管、配套道路等。
(3)试验、竣工质量检测、测试、分系统调试、调试期、消缺、培训、验收(包 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消防验收、档案验收、规划验收、综合竣工质量验收等)。
(4)本项目的运营期等全过程运维管理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全厂站及厂内配套管网的运维管理, 提供调试期、运营期内按照环保相关规定、项目运营需要 及招标人要求配置的各类设备的第三方运维服务等(如化验设备、在线监测设备、机修设备等) 。
(5)期满移交相关工作。
(6)其他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②负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可能的增容、交通等可能涉及的沟通与协调;
③负责承担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见证取样检测、抽检、桩基检测及复核、沉降观测、防雷及消防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等费用) ;
④负责项目合作周期内全过程施工及运维管理工作,直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工程保修、运营期结束、期满移交完毕等工作。
⑤运营期期满移交半年前,招标人有权提前安排第三方运营单位逐步介入运营,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定期组织运营培训并无条件配合运营交接工作。
⑥其他招标人要求的工作内容。
2.10 项目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有效的营业执照;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 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2.1设计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总设计规模0.5万吨/天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如上述材料中不能明确项目类型及规模,须提供加盖业主方公章的证明材料)。
3.2.2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总设计规模0.5万吨/天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如上述材料中不能明确项目类型及规模,须提供加盖业主方公章的证明材料)。
3.2.3运营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总设计规模0.5万吨及以上的类似项目运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证明材料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 ②业绩合同。如上述材料仍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时间、规模等评审要素的,还需另外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如果业绩合同和证明材料中的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投标人(或联合体运营方)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需为绝对控股,直接持股比例高于50%)签订的合同业绩予以认可,需提供控股证明。控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或企查查官网截图或天眼查官网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投标人需在该项目中承担本项评标办法所要求规模的运营任务,另需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 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 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 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职员工。
(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在职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 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设计负责人必须是独立投标人或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单位在职员工(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在职单位名称一致, 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给排水工程或环境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独立投标人或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运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施工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4)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运营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运营负责人必须是独立投标人或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运营任务的一方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运营负责人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运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运营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5)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均不可以互为同一人。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无要求 。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明确 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①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或运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 28 日17 时 00 分至2024年1 月18日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CA 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交易服务。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9980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8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北市人民路197号,市招商大厦二楼)开标四厅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 淮北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淮北市杜集区金融服务中心
邮 编: 235000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561- 5255073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淮北市淮海路金鹰商厦A座1001-1003室
邮 编: 235000
联 系 人: 冯萍
电 话: 0561-3360033、13385618689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 7 楼
电 话: 0561-3198613
9.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850-3300。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9.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9.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0.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10.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10.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 ☑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0.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徽商银行:1331201021000146498015677;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工商银行:1305016138000516359;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建行:6232811670000004301;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农行:6228403177010371466;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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