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吉市招字【2024】设19号
井冈山农高区绿色食品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为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完成该项目的设计,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井冈山农高区绿色食品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
2、招标单位:井冈山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吉州区兴桥镇井冈山农高区控规D-18-02地块,东至科苑路,南至才兴路,西至金庐西路,北至创兴路。
4、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为绿色食品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等。建设用地面积55578平方米。
5、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工程费估算:2亿元 设计费暂估:224万元。
6、工程设计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设计全过程招标【含规划设计、可研方案编制、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绿色建筑工程咨询、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地形测量及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整合设计、竖向设计、室外道路及交通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夜景亮化设计、绿化景观设计、灯光音响及声控系统、监控系统、导向标识设计、项目形象标识系统、制作楼盘3D宣传片(时长不得少于5分钟)。各建筑单体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通信)、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应急配电柜)、强电系统(照明、常用配电柜、柴油发电机组、联络母线)、弱电系统(智能化、监控系统)、建筑节能(含绿色建筑咨询及设计、土壤氡检测、电磁辐射检测、噪声检测等)、基坑支护、人防设计、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玻璃幕墙(含铝合金窗)深化设计、配套(抗震支架、汽车坡道雨棚、地下室车位划线、标识标牌)、公共部位精装修、太阳能深化设计等各专业工程设计。
设计单位中标后至通过相关部门批准、施工图审查合格及消防设计审查合格阶段,因国家最新规范调整需补充设计或修改设计的不再另计设计费用;设计单位无设计资质的需经招标人同意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善设计,委托设计部分招标人不再另计设计费用。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规程、吉安市验收标准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施工图审查合格及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7、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和上级专项资金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设计工期:总设计工期60日历天。①方案设计(包括修改):完善规划设计方案10日历天内完成。②初步设计: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③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后20天内完成。总服务期至工程结束。
10、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投标人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办证时间为准)。
5、其他设计人员:拟派本设计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不少于6人,均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各专业人员数量如下:建筑相关专业不少于1人,结构相关专业不少于1人,给排水相关专业不少于1人,暖通相关专业不少于1人,电气相关专业不少于1人,造价相关专业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为准。
6、外省进赣单位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可查询,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须提供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或《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承诺制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 号)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者承诺失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承诺书。包括:
(1)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2)在我市列入黑名单者、吉安市城乡建设网中公布或在国内任何省市有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 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采用异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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