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中板厂喷冲印设备升级改造
招标编号:2024SM【维修】第0026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现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中板厂喷冲印设备升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中板厂喷冲印设备升级改造,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板材事业部。拟建的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三钢厂区内。
2.2招标主要内容
板材事业部需新上一套喷冲印设备以提高板面字符喷印质量。该设备由悬臂装置、喷印标识系统、冲印标识系统组成,要与现场侧喷机联动使用功能,三合一(新上的喷冲印系统与在用的侧喷系统)设备需整合为同一操作界面,并具备每一功能都可以单独工作的能力。
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建安施工、设备成套供货、安装及调试、验收考核合格、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 工期:合同生效后,设备供货周期4个月内;具体停产施工日期由招标人确定,停产施工工期不得超过15天。
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停产施工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工期延误违约金封顶为合同总价的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二种资质:(1)能够完成本项目喷印机的集成商;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类似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中厚板在线成品喷冲印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同时应附体现上述特征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或具有机电类中级以上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为设备集成商,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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