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数字化标识管理系统招标人为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自筹资金,出资比例共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产品数字化标识管理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ZKX20240154A016
2.2招标项目名称:产品数字化标识管理系统。
2.3 数量:1套。
2.4设备用途:面向产品从投产到交付的全周期数据采集与交付要求,结合产品生产制造各环节管控要素,通过完善现有信息系统,优化或增加条码扫描和输出打印等功能,开展实物出入库标识管理功能、试制过程产品标识管理功能、条码打印与识别工具建设,实现快速获取产品各生产阶段的物流状态、生产状态等信息,支撑试制产品在出入库和制作全过程中的实物标识和物流跟踪。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交货地点: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院内。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及集成开发工作,形成能力;4个月内完成定制部分开发及与已有系统联调工作;5个月内完成软件系统、工具的安装、调试、验证。并完成与已具备条件的业务系统对接及数据采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完整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高校等研究机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内容)。 3.3 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乙级(含)以上资质(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提供证书复印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系统,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提供制造商授权证书。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7信誉要求: a)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在该网站的信用信息,并将信用报告或查询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