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0104-04-01-58629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维修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维修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维修工程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桂花岗东1号 | ||||||||||||||||||||||||||||
资金来源 | 市财政局安排部门预算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市财政局安排部门预算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维修总面积2.5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对7、8、14、15号学生宿舍(含食堂)以及报告厅、2号实验楼、运动场地等进行维修。其中宿舍面积共2.5万㎡、报告厅300㎡、屋面改造 0.49万㎡、室外运动场1.7万㎡。最大单体维修面积17131.00㎡。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维修工程估算总投资7470.6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6071.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5.35万元,预备费553.38万元。 | ||||||||||||||||||||||||||||
招标内容 | 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维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4 年3月 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维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维修工程设计 。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越秀区桂花岗东1号 。 1.2.3 工程范围: 项目维修总面积2.5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对7、8、14、15号学生宿舍(含食堂)以及报告厅、2号实验楼、运动场地等进行维修。其中宿舍面积共2.5万㎡、报告厅300㎡、屋面改造 0.49万㎡、室外运动场1.7万㎡。最大单体维修面积17131.00㎡。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维修工程估算总投资7470.6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6071.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5.35万元,预备费553.38万元。 1.2.4 规划用地文件: 已批准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投批〔2023〕135号 。 1.2.6 资金来源: 市财政局安排部门预算解决 。 1.2.7 投资总额 :人民币约 7470.60 万元。 1.2.8 招标内容: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演艺中心维修工程的设计规模均为中型项目(最大单体面积不超过20000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本次招标范围是 完成本项目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树木资源、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 (2)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在编制设计方案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对实际功能布局进行深化优化,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并同步推进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正。设计方案审查范围包括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平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若有,按规划职能部门意见执行,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设计工作: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整版施工图编制和竣工图审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暖通、室内装修、电梯、安防设计、标识导引系统、防雷、环保工程、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市政管线、暗渠改道、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等专业内容。 (4)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根据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工作,负责绿色建筑设计申报资料并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5)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及设计变更、预算(含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含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用地、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5)负责网上填报各阶段报建相关资料,并负责纸质报送材料的整理组卷盖章工作。 (6)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率需满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的要求。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1.2.9 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维修工程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25年2月,竣工日期为2027年2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 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概念性设计方案单位)。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信誉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1.4.7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4.8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需由中小企业承担该项目工作。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中小企业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3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4 月 7 日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 方式一 : 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7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 2024 年 4 月 7 日 9 时 45 分至 2024 年 4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第10 开标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1.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5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4 月 7 日 10 时 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8 现场考察 1.8.1 时间: 投标人自行考察 。 1.8.2 地点: 投标人自行考察 。 1.9 费用 1.9.1 最高投标限价:194.52万元。 1.9.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 1.9.3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分配办法如下: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释] ①投标经济补偿不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招标人直接支付。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4名的单位(不足4名的按实际数量公布)。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补偿。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②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③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出现废标情形的投标人,将不作投标经济补偿。 1.10 工期 1.10.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4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工期进行适当调整。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1 其他事项 1.11.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11.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 招标人提供 。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1.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4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20-22905692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11.6 本公告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1.11.7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11.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4)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2905694 1.12.4 传真号码: 020-22905691 1.12.5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3.2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9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13145791285 1.13.4 传真号码: 020-37871723 1.13.5电子邮箱: 554138294@qq.com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4.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00 1.14.4 传真号码: 020-28866095 1.14.5 网址: http://www.gzggzy.cn 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5.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5.3 电话号码: 020-28866211 1.15.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附件一:《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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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130 | ||||||||||||||||||||||||||||
最高投标限价 | 19452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3-14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07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07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
开标方式 | 线参加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4-07 10:00:00 开标地点: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4 月 7 日10 时 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煤炭大厦九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1314579128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1 | ||||||||||||||||||||||||||
发布责任人 | 王建林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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