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1-441900-04-01-579249 | ||
投资项目名称 | 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 | ||
招标项目名称 | 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一期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一期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甲塘第一工业区 | ||
资金来源 | 村集体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村集体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一期总投资约为18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16000.00万元。一期用地面积约21128.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38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6338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5000.00平方米,主要用房类型为厂房、地下室和其他配套设施,容积率为3.0。 | ||
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 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一期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 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甲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甲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 项目名称: 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一期勘察设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甲塘第一工业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一期总投资约为18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16000.00万元。一期用地面积约21128.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38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6338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5000.00平方米,主要用房类型为厂房、地下室和其他配套设施,容积率为3.0。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项目总投资约180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6000.00万元(限额设计,具体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 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一期勘察设计,包括: ■(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包含剪切波速测试报告),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进行测量、调查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量、物探、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多测合一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环境设计、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图审核(含第三方审核费用)、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园林景观、装配式设计(如有)、绿色建筑设计、电梯、钢结构(如有)、幕墙(如有)、基坑支护(如有)、人防(附建式)、海绵城市、泛光照明、标识系统、环境景观绿化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等专业设计、节能、绿建设计、编制概算、各类深化设计、竣工图配合、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优化及设计变更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电子报批等手续及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服务。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设计任务书 。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 (□设计、■勘察设计) 服务期 : 55个日历天(不包含相关的后续配合服务的周期,以及各阶段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如下: (1)勘察服务期15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 ①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成果进度,自行控制工程勘察进度,但必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察成果。 ②勘察配合服务期:自本项目勘察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设计服务期55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 ①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含工程设计概算书),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工程设计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报批等手续;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④施工图第三方审查:自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第三方审查工作; ⑤设计配合服务期:自本项目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其中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 2.7本 次招标项目 □ 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资格预审申请已通过,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 ■ 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2)项 资质 ■(1)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甲级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项目 (□设计、■勘察设计) 总负责人资格: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以设计资质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担任。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设计事务所。 ②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各成员不得承担超出其资质范围内的设计内容。 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可于 2024年02月0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03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9)室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9)室 。 5.2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甲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 电话: 0769-86338138 ; 地址: 东莞市甲塘和平市十五巷12号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石碣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0769-81382368 ; 地址: 东莞市石碣镇同德路2 号 。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8 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 (1)银行电子保函;(2)单项投标保证金;(3)保险电子保单; □ (4)其他: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甲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甲塘和平市十五巷12号 地 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15号1101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 系 人: 刘工 联 系 人: 龙工 电 话: 0769-86338138 电 话: 0769-22205885-804 传 真: / 传 真: / 2024 年 02 月 01 日 | ||
工期(交货期) | 55 | ||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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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2)项资质: ■(1)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甲级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无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new/jygg/v3/A?noticeId=0ea89eb9-2a1f-4524-a56d-286704355c57&projectCode=E4419000748007607001&bizCode=3C14&siteCode=441900&publishDate=20240201165706&source=%E4%B8%9C%E8%8E%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titleDetails=%E5%B7%A5%E7%A8%8B%E5%BB%BA%E8%AE%BE&classify=A01&nodeId=1752268416967290882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2-02 08: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04 09: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04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开标方式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3-04 09:30:00 开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9)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甲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 办公地址 | 东莞市甲塘和平市十五巷1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769-86338138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15号1101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玉英 | 联系电话 | 13826930951 |
招标监督机构 | 东莞市石碣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9-81382368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华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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