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管电子信息化体系建设(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榆林市)使用CA锁报名后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5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SZC2025-075JC.
项目名称:动物卫生监管电子信息化体系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6,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横山区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关于动物卫生监管电子信息化体系建设的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 896,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896,7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 | 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96,7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横山区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关于动物卫生监管电子信息化体系建设的采购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榆林市横山区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关于动物卫生监管电子信息化体系建设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横山区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关于动物卫生监管电子信息化体系建设的采购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赋码后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 01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 01 月 01 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并提供截图,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承诺有效期一年;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类别为服务,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材料)。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书面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等应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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