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5年-2026年电池类研发产品测试设备及第三方专业检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5年-2026年电池类研发产品测试设备及第三方专业检测服务项目(03-08-04D-2025-D-F-D2553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电池类研发产品测试设备和第三方专业检测服务。
1.6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90.3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服务6%、设备13%),预估含税金额97.839万元。
1.7采购内容:标段1采购电池类研发产品第三方专业检测服务;标段2采购电池膨胀力测试仪。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 采购标的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 含税预估金额(元) |
1 | 电池类研发产品第三方专业检测服务 | 项 | 1 | 600000.00 | 6% | 600000.00 | 636000.00 |
2 | 电池压力 | 套 | 2 | 137000.00 | 13% | 274000.00 | 309620.00 |
电池压力多场仿真系统 | 套 | 1 | 13% | 29000.00 | 32770.00 | ||
合计 | 903000.00 | 978390.00 |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1.9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每个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名,份额100%;成交1个标段,供应商。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标段最高响应限价为【标段1:不含税总价600000.00元,标段2:不含税总价303000.00元】,供应商所报的不含税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电池类研发产品测试设备和第三方专业检测服务,本次比选的采购内容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标段1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标段2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3到货/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货物质量标准:符合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现行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关系: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业绩要求:
标段1: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9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业绩,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
注:
(1)类似业绩范围:电池检测服务类。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标段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9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业绩,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20万元(含)人民币。
注:
(1)类似业绩范围:柔性薄膜压力传感器或电池(膨胀力或压力)测试设备或系统销售类。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7)若为代理商响应,提供代理商或制造商业绩均认可。若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业绩,仅认可一种业绩金额较高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业绩。
3.4资质要求(标段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须包含电池检测能力。
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具有电池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证明材料扫描件。
3.5代理商或制造商要求(标段2):
本项目标段2接受代理商响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制造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承诺函,函中必须明确核心产品产品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审查加盖公章的制造商承诺函;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函,函中必须明确出核心产品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审查制造商授权函。
(3)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则响应均无效。
(4)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了多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响应,则响应均无效。
注:核心设备为电池(膨胀力/压力)测试设备。
3.6联合体: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承诺函。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6月1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0年6月1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6月1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
文章推荐:
2025年东部区域报废铁木电子电器物资第一百四十三批次(江苏省)项目(标一)(rt-xdcc-2025093000012)竞价公告
2025年东部区域报废铁木纺织品物资第一百五十五批次(福建省)项目(标三)(rt-xdcc-2025093000009)竞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