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烧碱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龙宇),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详见询比价公告及物料信息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凡初次参加电子询比价采购的供应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并来现场资质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
2、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的生产商。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需要生产危化品资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0)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若出现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投标联系人、IP 地址、MAC地址雷同情形,经评标委员会或采购单位认定为围串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返还。
(12)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操作时,所使用设备禁止安装使用能够更改设备硬件标识码信息或者操作系统参数的软(硬)件,避免干扰正常业务开展。
4、其它要求
(1)付款方式: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价(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一年以内)的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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