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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香苑一期、二期人防车位标识标牌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2022-10-21

一、项目编号:AHXJY-2022-041

二、项目名称:天香苑一期、二期人防车位标识标牌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星光标识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产业开发区南区杨河路7号办公楼;

中标金额:12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天香苑一期、二期人防车位标识标牌项目

服务范围:天香苑一期、二期人防车位标识标牌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22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仵广海、周俊、孙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6635室,联系电话:18119883287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西路

联系方式:0553-577261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6635

联系方式:18119883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鹏

电话:1811988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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