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江明业2022-09-03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室内文化提升设计改造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000000(元) | 绍兴迪肯标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灵芝街道大庆寺村双桥64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1 | 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室内文化提升设计改造采购 | 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室内文化提升设计改造采购 | 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结算文件编制、保修、资料归档、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采购人的需求为准。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设计任务书和采购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项目施工。 | 本项目须在合同签订后 50日历天 内竣工交付采购人使用。 | 石磊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建文,朱春光,祝坚杰,顾晓东,俞春苗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分标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绍兴迪肯标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4.0 | 55.5 | 56.0 | 67.2 | 54.5 | 59.44 | 23.55 | 82.99 |
1 | 杭州壹旬空间设计有限公司 | 26.0 | 25.0 | 19.0 | 17.0 | 25.0 | 22.4 | 21.51 | 43.91 |
1 | 杭州伯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7.0 | 37.0 | 25.0 | 26.5 | 41.0 | 33.3 | 21.81 | 55.11 |
1 | 杭州羽义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48.0 | 43.5 | 39.0 | 49.1 | 47.5 | 45.42 | 30.0 | 75.42 |
1 | 杭州亚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4.0 | 61.0 | 54.0 | 45.1 | 62.0 | 55.22 | 27.71 | 82.93 |
1 | 杭州未止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22.0 | 22.0 | 16.0 | 16.5 | 20.5 | 19.4 | 22.86 | 42.26 |
1 | 浙江黄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4.0 | 51.0 | 45.0 | 51.5 | 49.0 | 50.1 | 23.55 | 73.65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人民法院
地 址:诸暨市东旺路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06857088
质疑联系人:张耀泽
质疑联系方式:18367529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东三路48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亚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88753471
质疑联系人:石露菲
质疑联系方式:188678363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0575-87023633
联系人 :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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