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磁河谷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中标公告
新安县磁河谷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单位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顺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安县磁河谷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
2、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2-65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洛阳新安县南李村镇江村,距离南李村镇镇区约4公里,距离新安县约14公里,距离洛阳市约37公里。
5、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江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蔬菜种植大棚、鱼菜种养大棚、冷库及展示中心、露天蔬菜种植和配套设施工程(景观工程、公用系统及场区管网、电力设施、标识系统、物联网系统、弱电及照明等)。本次招标主要为新安县磁河谷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
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等,以及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冷库制冷、鱼菜共生系统的调试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如下:
1)施工图设计范围: 在初步设计基础上的施工图设计,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各单体建筑、农业设施大棚、构筑物、室外工程等,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暖通动力专业、总图专业、专项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包括不限于农业设施设计、冷库制冷设计、鱼菜共生养殖系统设计、幕墙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景观设计、导视系统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边坡支护及挡土墙设计等。
2)采购、施工范围:采购施工范围为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种植大棚、鱼菜种养大棚、冷库及展示中心、露天蔬菜种植和配套设施工程(环湖步道、公用管网、电力设施、标识系统、物联网系统、弱电及照明等)、室外工程、设备及附属用房等,且包含如下专项:农业设施设计、幕墙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景观设计、导视系统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边坡支护及挡土墙设计等,专项中的物联网系统软件、室内精装修(具体详见精装修示意范围图)、展示中心厨房配套设备及油烟净化设备、温室玻璃展示大棚A内部的全部内容、瓜果蔬菜雕塑、新打水源井为暂估价。
7、质量要求:
设计:在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规定并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情况下,保证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先进性。
施工、采购的质量要求:本项目整体在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同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8、计划工期:展示中心、冷库单位待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正式移交承包单位起100日历天,其余建设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9、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当地市县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标准化工地验收标准。
10、扬尘防治目标:施工现场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1、最高投标限价为69824149.49元(其中设计费:613000.00元、施工费69211149.49元),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被否决。
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期限
2022年08月19日至2021年08月25日
三、评标日期及地点
1、日期:2022年09月08日上午08时40分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李建新、刘跃敏、李瑞丹、张云辉、赵丽平、刘录云、林茂庆。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3日;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中标人信息
1、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河南宝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新安县北京南路丽华小区2号楼2单元102室
3、联合体成员名称: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4、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8号
5、项目经理:王东峰,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豫1412017201900108
6、设计负责人:叶蓬,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104100650
7、中标价:69265647.32元,其中设计费608000.00元,施工费68657647.32元。
8、质量标准:
设计:在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规定并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情况下,保证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先进性。
施工、采购的质量要求:本项目整体在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同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9、工期:展示中心、冷库单位待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正式移交承包单位起100日历天,其余建设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10、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当地市县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标准化工地验收标准。
11、扬尘防治要求:施工现场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变更签证优惠率:1%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金额为251935元。
七、公告媒体及公告日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招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一)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
(三)联系人:林先生
(四)电话:0379-67119155
九、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一)名称:河南顺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体育场路交叉口港乾大厦2616号
(三)联系人:杨先生
(四)电话:0379-63557763
十、监督部门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一)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二)监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三)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9611
2022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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