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湾新区中海路停车场项目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滨海湾新区中海路停车场项目
2、建设地点: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中海路东南侧与东湾大道西北侧交汇处
3、建设单位:东莞市海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中海路东南侧与东湾大道西北侧交汇处,用地面积约37892平方米,规划停车位1357个,其中普通车位1049个,无障碍车位 28 个预留充电桩(电动汽车)车位280个,成品岗亭2个。
6、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6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6年01月24日。
7、项目投资金额:12,719,092.61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滨海湾新区中海路停车场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不限于):1、土石方工程(含现状地面清表、场地回填整平、土方夯实等);2、路面结构工程(含碎石垫层、钢筋混凝土路面等);3、园建工程(含出入口破除工程、给水工程(消防)、排水工程、路侧石及车挡石安装、人行出入口铺装、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围栏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等);4、配套工程(含照明系统、监控系统、门禁道闸系统等);5、其他工程(含标识标牌、地面热熔标线、成品岗亭、垃圾桶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1、2025年11月18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的单位共15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审查,其中通过审查的投标人共14家,不通过的1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为止,共14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共1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14家。
5、
6、对投标人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启并进行唱标。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并同步到交易系统。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广东丰伟建设有限公司 |
2 | 中安辅胜(广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 | 广东裕仁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4 | |
5 |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 | 广东建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7 | 广东科成建设有限公司 |
8 | 广东铭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 | 东莞市泰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 | 广东大洲建设有限公司 |
11 | 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裕盛达建设有限公司 | |
13 | |
14 | 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五)废标情况说明:有废标的情况,评审情况见附件。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填报项目经理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所填报项目总工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如投标人不具备拟分包工程所需的某专项工程相应资质或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0项要求;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工程量固化清单报价时】 (8)投标人若填写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未出现缺项、缺页;书面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采用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A): 45 分 主要人员(B): 35 分 其他因素 (C) 技术能力: 20 分 履约信誉: 0 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的评审: (1)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报价信封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最高限价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前述评标价计算公式中的报价信封文字报价为不包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的报价。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通过详细评审。 注:本条所述名次包含了并列的情况;如名次为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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