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目号及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 C19070000 | 湘潭经开区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用能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合同能源费用托管) | 湘潭市经开区15126盏老旧路灯的照明器进行更新(其中更新高光效LED照明器14626盏,更新储能照明器500盏),安装路灯单灯控制器15126个,升级路灯城市照明管理系统;更新路灯电缆保护管64.48KM及其配套电缆,更新路灯老旧配电柜18台,更新箱变5台,更新路灯集中控制器103台,更新老旧灯杆100杆为多杆合一路灯;能源费用托管10年。(详见采购需求) | 用能设施更新建设期180天,能源托管期:10年 | 9432.84万元 | / |

没有相关内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13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用能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合同能源费用托管)
采购项目预算:9432.84万元(用能设施更新部分:4800.73万元 ;10年运营期项目电费:4632.11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澄清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LED照明器(LED路灯)第(1)、(2)、(3)、(4)、(5)、(6)、(8)、(9)、(14)、(15)、(16)、(17)提供具有CMA及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报告封面附有可查询真伪的二维码,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可查询记录截图,须出具LED照明器(LED路灯)制造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盖单位公章)。鉴于全国认证认可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检验检测报告查询功能正在升级改造之中,且官方发布公开信息称报告查询请联系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对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投标单位若无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可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所提供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有效,承诺中标后配合采购方进行证书真实性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取消中标资格。
采购单位在评标结束后将立即启动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性核查工作,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按程序向相关监管部门申报该企业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记录。
2、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储能照明器第(8)项储能电池安全性能要求该项需提供具有CMA及CNAS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可查询记录截图。第(9)项需同时具备LED储能(应急)路灯认证证书和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注:该项需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并提供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鉴于全国认证认可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检验检测报告查询功能正在升级改造之中,且官方发布公开信息称报告查询请联系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对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鉴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系统正在升级导致无法在线查询认证信息,投标单位若无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可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真实有效,承诺中标后配合采购方进行证书真实性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取消中标资格。
采购单位在评标结束后将立即启动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真实性核查工作,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按程序向相关监管部门申报该企业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方式和电话
(1)名 称:湘潭市灯饰管理处
(2)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号
(3)联系人:叶剑
(4)邮 编:/
(5)电 话:0731-58254283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3)联系人:张玲 罗丹 何水莲
(4)邮 编:/
(5)电 话: 0731-58532511
(6)电子邮箱:/
澄清文件附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13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用能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合同能源费用托管)
采购项目预算:9432.84万元(用能设施更新部分:4800.73万元 ;10年运营期项目电费:4632.11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光通维持率要求:需依据国标GB/T9468/2008、IES LM-79-19标准进行检测,提供本项目采购清单中LED灯具(50w、100w、150w、200w)中的任意一功率检测报告均可。实际燃点15000h 后,光通维持率≥97%;实际燃点30000h 后,光通维持率≥95%;实际燃点55000h 后,光通维持率≥85%。
现更正为:光通维持率要求:需依据国标GB/T9468/2008标准进行检测,提供任意型号的路灯LED 灯具产品功率检测报告均可。实际燃点50000h 后,光通维持率≥85%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4日
三、延期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 10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 103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注:电子投标文件需现场解密,请投标人携CA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投标)。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其他内容不变。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方式和电话
(1)名 称:湘潭市灯饰管理处
(2)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号
(3)联系人: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