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乡镇部分)考核得分表 | |||||||
考核周期: 2025 年 8 月 考核乡镇:华阳镇 合计 87.5 分 |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分项 | 作业标准(100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1 | 人员及硬件设施配备(10分) | 人员配备 | 1、管理员:每个乡镇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 | 3 | 确保村落每条巷道都有人管理,每发现一条无人管理巷道扣0.5分,扣完该项分数为止。 | 2 | 缺8人 |
2、保洁员:各乡镇根据人口、保洁面积等合理配置划分保洁人员人数。 | |||||||
设施配备 | 1、垃圾收集桶配备合理,电动(燃油)三轮车、垃圾收集车辆配备到位满足需要和要求 | 7 | 垃圾桶未合理配备导致垃圾未有序收集,每发现一处扣0.2分,车辆每少一辆扣1分,未配备远程监督系统每辆车扣0.5分、中转站未配每处扣1分。 | 6 | 垃圾清运车辆不足 | ||
2、所有车辆设备、垃圾中转站需配备芯片远程监督系统,管理人员需配备定位对讲通讯工具。 | |||||||
2 | 工作规范(10分) | 上岗要求 | 1、普扫时间、保洁时间等:每天早晨7:00、下午2:30前完成清扫保洁,夜晚有人保洁至10:00(冬季到晚21:00)。 | 2 | 每发现一人不达标扣0.2分,扣完该项分数为止。(常态化时时考核,累计扣分) | 2 | |
2、着装:上岗时须着工作标识服,衣着整洁,保洁工具齐全,安全标识明显,文明规范作业。 | |||||||
保险待遇 | 乙方应为作业人员及车辆设备购买适用保险,环卫工人工资要按月足额及时发放。 | 2 | 发现一人没有购适用保险扣0.1,发现一辆车没购买保险的扣0.1分,发现工资没及时足额发放1次扣2分,扣完为止 | 2 | |||
重大活动保障 | 遇有乡镇重大活动、迎检任务,服从乡镇村(社区)统一调度管理,确保环境卫生不出问题。 | 3 | 不按标准作业、不服从调度酌情扣分。 | 3 | |||
安全生产 |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运行保障体系,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乙方应针对自然灾害、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情况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设立相应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指挥和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突发情况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 3 | 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扣1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未达要求扣2分;每发生一起车辆事故扣2.5分;缺少应急预案扣2分;出现突发情况时保障体系不能正常启动扣3分; | 3 | |||
3 | 环卫作业质量(常态化时时考核累计扣)(70分) | 镇驻地(含主要集镇) | 1、镇驻地(主要集镇)辖区可视范围内达到文件要求的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即:路面净、路沿台阶净、排水口净、人行道路面净、墙根净、垃圾桶和果皮箱净、护栏净、公交站台净;无垃圾杂物、无污泥秽水、无粪土、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粉尘烟尘;下水道口通),确保垃圾无滞留,路面普扫基本见真色。 | 50 | 每发现一处成堆垃圾或垃圾桶破损未及时更换扣1.5分,垃圾桶污垢或周围存在散落垃圾、垃圾桶无盖或未盖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其他每发现一处不符合作业标准扣0.5分;扣完该项分数为止。 | 43.5 | |
2、公园(广场)、绿地(绿化带)无积存垃圾、无飘浮垃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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