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兴鸿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郑州鸿运华宁创新抗体药大规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郑州航空港兴鸿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郑州鸿运华宁创新抗体药大规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编号:XHSW-GK-2022003)于2022年7月26日在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1层-1号2楼会议室(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东门北10米)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鸿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郑州鸿运华宁创新抗体药大规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
2.项目编号:XHSW-GK-2022003
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工业一路以南、规划生物科技二街以西。郑州航空港兴鸿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郑州鸿运华宁创新抗体药大规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建筑面积约50487.81㎡,包含9#厂房制剂楼、11#厂房原液楼、12#动力中心、15#危品库、16#污水站、厂房连廊1#局部、2#门卫房、3#门卫房及地下室、周边道路、管网、景观等配套。
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兴鸿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郑州鸿运华宁创新抗体药大规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主体、地下室及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土方、支护、土建、给排水、暖通、消防、强弱电、供配电、电梯、亮化工程、室外标识系统、配套设备安装工程、市政配套、道路、雨污废水、各类管道、景观工程、幕墙工程等)等全部内容的监理,和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施工监理服务,以及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的监理服务。
6.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7.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和省市验收标准。
8.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
一标段:9#厂房制剂楼、11#厂房原液楼、12#动力中心、15#危品库、16#污水站、厂房连廊1#局部、2#门卫房、3#门卫房及地下室、周边道路、管网、景观等配套工程监理;
二标段:6#办公楼、7#厂房原液楼、8#厂房技术转移楼和多层质检楼裙房、10#仓库、厂房连廊1#局部、厂房连廊2#、门卫房4#及地下室、周边道路、管网、景观、中央景观轴等配套工程监理;
三标段:1#宿舍楼及裙房、2#厂房、3#厂房、5#厂房(包含5A#、5B#)、厂房连廊3#、门卫房1#及地下室、周边道路、管网、景观等配套工程监理。
根据郑州航空港兴鸿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郑州鸿运华宁创新抗体药大规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本次仅对一标段招标。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91元/平方米;
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和省市验收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朱旺生/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1007308;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工程监理综合资质/E141011386。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城沪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90元/平方米;
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和省市验收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崔杰/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31007560;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E14100703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民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90元/平方米;
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和省市验收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楚团团/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1010739;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E141032714。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兴港投资集团启航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兴鸿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A座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1-870811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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