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苏州高铁新城如意湖片区开发一长三 角(苏州)国际会展中心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铁新城如意湖片区开发一长三 角(苏州)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数据备〔2025〕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高铁新城如意湖片区开发-长三角(苏州)国际会展中心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北侧,G524国道以西,澄阳路以东,漕湖大道南侧,富翔路北侧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万平方米,按照容积率不高于1.0,绿化率不低于8%,建筑密度不大于60%,建筑高度不大于70米,净展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1191002003 | 苏州高铁新城如意湖片区开发-长三角(苏州)国际会展中心项目设计 | 苏州高铁新城如意湖片区开发-长三角(苏州)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6486 | 210 |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0-06-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在3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业绩(不含工业厂房、住宅等)项目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扩初设计(如需)、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消防设计(含气体消防)、预制装配式设计、防雷设计等及钢结构设计、海绵城市设计、风洞实验、超限及抗震论证审查、地铁结建设计、幕墙及屋面设计、室外景观泛光设计、景观设计(含室外道路、广场、围墙、景观绿化、景观二次结构机电深化、各种管网、综合布线围墙设计等)、智能化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绿建设计、电力设计、BIM设计、人防设计、电梯专项设计、基坑设计等专项设计,并做好国际会展中心一、二期设计方面的技术衔接预留工作。配合顾问单位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声学、灯光、建筑泛光、环保设施、室内外标识系统、音视频系统、交通、厨房、软装、导视、苏式园林、结构、机电、运营等)进行设计图纸的完善和整合。
四、本项目设计范围是完成苏州高铁新城如意湖片区开发-长三角(苏州)国际会展中心项目红线范围内所需的所有设计工作。设计服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及深化达到报批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服务)及施工配合、配合确定施工材料样板及根据各专项设计的需求,配合进行土建设计调整等阶段。
五、设计周期:21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3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0日历天。
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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