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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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马尾区魁岐东路136号物联网创新发展中心4号楼10-11层(自贸试验区) | 1,612,600.00元 | 99.66 |
采购包1(福建梅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众教育互动设备、解说标识系统项目):
服务类(福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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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公众教育互动设备一套、解说标识系统一套 | 公众教育互动设备一套、解说标识系统一套 |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 | (1)合同签订后,成交人须将安装所须要求和水、电、气要求通知采购人。(2)由成交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3)成交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4)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5)设备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后,成交人的工程师到采购人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应向采购人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6)设备进场后须在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一周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7)质量保证期:3年(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等对质保期有明确规定的,以规定期限较长者为准),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8)保修期内:免费进行设备安全调试;免费上门维修保养及更换配件;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供货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要求,48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7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9)设备保修期过后,收到用户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解决,承担终身维修服务。维修过程只收取配件费,且以最优惠价格提供。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 项 | (1)验收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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