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商请确认部分挂网药品基本药物属性及编码的函》,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医疗保障局提供的第三十三批药品采购准入结果新版基本药物属性及编码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本次公示仅接受各地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纸质件投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通过基药标识管理系统-申(投)诉管理分类基药标识调整2024年12月开展申(投)诉工作。并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调整新版及往期基本药物属性和编码,仅接受基药属性相关申(投)诉。基本药物编码中三段数字分别代表目录通用名、剂型、规格。
二、基本药物的认定以通用名、剂型、规格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一致为认定依据。对认定有质疑的,请在申(投)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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