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兰陵县三峰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CR23J1GS-LLSFS-2024-XJ016
1.询价条件
兰陵县三峰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工程建设已全面启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专项债及自有资金,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询价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兰陵县三峰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商品混凝土线已具备询价条件,为确保本标段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现进行公开询价。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兰陵县三峰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工程地点:兰陵县磨山镇 ,资金来源为上级政策性基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自筹资金。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兰陵县东城新区磨山镇三峰山片区,建设主要内容为:包括游客服务中心一处 2500 平方米,生态停车场 10500平方米,旅游观光道路 12 公里,旅游观光广场 60000 平方米,文化构筑物以及建设景区旅游厕所、供水排水灌溉雨水设施、供电设施、标识系统等公共配套基础设施,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图纸及施工内容为准。
工期:2023年12月27日-2025年12月12日
2.2本次询价计划对工程施工用商品混凝土进行询价,询价内容如下:
附件1:询价物资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备注 |
HNT0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达到国家标准及采购人施工要求 达到国家标准及采购人施工要求 | m3 | 120 | 兰陵县三峰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工地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兰陵县三峰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成品交货,达到国家标准及采购人施工要求 | 现场验收 |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350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210 | |||||||
商品混凝土 | C30P6 | m3 | 200 |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
砂浆 | M5 | m3 | 140 | |||||||
砂浆 | M7.5 | m3 | 60 | |||||||
砂浆 | M10 | m3 | 10 | |||||||
砂浆 | m3 |
说明:以上数量为询价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结算按照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报价人不能因数量的调整对采购人提出异议或诉讼。
3.技术质量要求
3.1达到国家标准及采购人施工要求。
3.2负责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3报价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报价人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报价人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报价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3财务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4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无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3年无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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