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泉区人居环境整治及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铜冶镇、寺家庄镇、上庄镇)--污水源热泵机房建设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投资审【2021】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鹿泉区人居环境整治及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铜冶镇、寺家庄镇、上庄镇)--污水源热泵机房建设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青龙山大道与衡井线交口向北80米路东,建筑面积2249.63㎡,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188.73㎡,地上建筑面积60.90㎡。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综合管线、景观绿化设计、钢结构、标识系统等。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2.3工期:110日历天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材料、资金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相应的施工及供货需求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cn)查询投标人(不含分公司)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不含分公司) 有以上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评标时以开标当天网页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均需提供近一年(时间:2021年12月至今)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3.1.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3.1.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盲评方式 (远程异地评标) 。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须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时间:至少涵盖2021年12月至今,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满足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投标人应由单独具有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及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其他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义务; (3)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供货能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13 00:00至2022-12-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1-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注: 特别提示: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0311-82971337。2、本项目实施双盲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 | 地址: | 石家庄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408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永军 | 联系人: | 于江凯 |
电话: | 0311-82205150 | 电话: | 1803206550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cjgy@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中路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149140000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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