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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三江六岸滨水岸线示范段项目二期工程

· 2022-12-07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27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072001001

招标编号: SSASSC12211308

建设单位: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三江六岸滨水岸线示范段项目二期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曲海大桥至万江大桥之间以及昌平桥至东莞水道特大桥之间的滨水两岸(涉及莞城街道、万江街道)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278895526.74元

工程规模:工程面积范围约29.78万平方米(包括岸线建设段面积约26.25万平方米,人民医院段面积约3.5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慢行系统建设、活力节点建设及驳岸提升等。其中:1.岸线环境整治工程包括慢行道、广场铺装、驳岸提升、建筑(驿站、公共卫生间等)、活动空间、停车场、人行天桥、观景平台、全区拆除(破损的路面、栏杆及铺装等)及绿化等,配套建设标识系统、给排水等公用工程、景观设施等。2.人民医院段工程包括人民医院段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暂存站点迁移工程及市政跨河桥等,配套建设标识系统、给排水等公用工程、停车场、自然驳岸处理、石笼挡墙、景观设施等。本工程为市政综合工程,工程建安费为278,895,526.74元。

发包范围:东莞市三江六岸滨水岸线示范段项目二期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生态景观营建工程(含室外地面铺装、种植池、景墙、挡墙、扶手栏杆、岸线连续坡道、驳岸、草阶、廊架、景观亭、观景台、栈道、景观桥、户外家居以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工程等);2. 生态绿化构建工程(含乔木、灌木、地被等植物等,养护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3.电气工程(含灯光照明、水景用电、强弱电井、路线、箱变、高低压配电等);4.给排水工程(含给水、场地排水、节水灌溉等);5.结构工程(含桥梁、挡墙、建构筑物等);6.智慧公园工程(含智慧灯杆、监控、园区广播等);7.市政配套工程(含道路、桥梁、广场、人行道、停车位、标志标线、交通疏解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5项的要求;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壹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3年01月05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12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室(8)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09时3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8)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09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8)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12月07日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7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唐伟南 0769-22306868-3515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胡腾飞 0769-22998468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其他: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6、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企业资质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④资格审查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非牵头人提供的不予认可;⑤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其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于牵头人单位;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⑦入围评标环节确定企业信用分分类时,信用分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10、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电话:0769-22306868-3515;地址:东莞市南城区新城石竹路3号广发金融大厦商业楼6楼;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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