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大龙乡金溪大龙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项目名称)泰宁县大龙乡金溪大龙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宁县大龙乡金溪大龙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泰发改审批〔 2021 〕 2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宁县大龙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乡镇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泰宁县大龙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宁县大龙乡金溪大龙段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 (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宁县大龙乡;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 2510.35 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 建设生态护岸工程 7330m (其中 : 新建生态护岸 1984m 、生态护岸柔化 5346m),巡查步道工程 4200m (其中 : 双坪段 636m 、大布段 2458m 、官丘坊 876m 、大兴段 700m),铺设污水管网 7000m (其中 : 龙安村 3569m 、张地村 1670m 、官丘坊 903m ,李地村 858m),园林景观工程 4 处,龙顺桥 1 座,配套绿化等附属工程(生态缓冲带 307m 、生态步道排水沟修复 126m 、绿化措施 1项、标识系统 21 个)。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 11701769 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 — 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 — 2008 标准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资质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指近10 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业绩(指近 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 17:00 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1 月 5 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泰宁县大龙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泰宁县大龙乡大布街 33 号 | 地 址: | 福州市东大路 229 号省水利水电大厦 13 层 |
邮 编: | 354401 | 邮 编: | 350001 |
联 系 人: | 吴先生 | 联 系 人: | 王女士、陈女士 |
电 话: | 0598-7762665 | 电 话: | 0591-87537741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交易平台: |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联系方式: |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
监督单位: | 泰宁县水利局 | 联系方式: | 0598-7832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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