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1302-04-01-13772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JSH-C02-05-01地块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以政策性银行申请专项借款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招标范围为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勘察设计;项目位于金山湖片区JSH-C02-05-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不兼容商业用地),占地面积:62754平方米,容积率:≤3.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88262平方米(其中配套设施建筑面积≥7170平方米)。具体设计内容以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为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勘察设计;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现状摸查、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修测)、基坑支护设计、地形图测绘(含地表附着物测量、计量)、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物探和基建用水用电破拆路面施工段物探)、土壤氡检测、土石方平衡和土质分类及方量计算等服务(勘察工作方案以工程实际需要制定并报招标人审定);勘察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招标需求书的工作内容,也包括行业主管单位要求勘察人配合出具的资料,勘察单位需无条件配合;配合相关报建报批、施工和现场指导服务、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等。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包含规划方案、景观方案、精装修方案、泛光照明、导视及标识系统等)、初步设计(含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装配式、精装修、给排水、暖通、消防、人防、绿建、海绵城市、永久用电、电气、防雷、园林景观及综合管网、泛光、弱电智能化、桩基础、幕墙、BIM、场地土方规划等及上述所需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 | ||
工期 | 勘察工期: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历天内出具测量及初步勘察设计报告(含地下管线探测),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的正式勘察成果报告。 设计工期: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 ||
最高投标限价 | 1584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 人; (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以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 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方;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出场均由牵头人实施。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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