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Ⅱ标段)钢结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所属项目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Ⅱ标段)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钢结构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主要建设内容:
1、防洪提升工程。主要是对现有堤防堤顶进行升级改造,并对局部堤防破损部位进行修复,共涉及四都段、开潭段、碧湖石牛段及联城段共8段堤防,提升改造堤顶路面约7.17km。
新建联城段护岸约0.96km。新建港口村段防汛通道约1.24km。改造开潭段堤防至开潭电站、港口村段B线防汛通道连通约2.81km。
2、滩地生态修复工程。要为在截污控源的基础上对高溪汇口滩地、宣平溪汇口滩地、小安溪汇口滩地,共计3个被破坏及退化较重的滩地以及对栈桥工程施工面进行人工辅助自然生态修复,面积约439.6亩。
3、滨水步道贯通工程。主要涉及港口村段C线、苏埠段、联城段、大溪大桥段、桃山大桥段,新建滨水步道贯通约2.56km。
新建栈桥长度约4.7km,分别为石牛至港口村段1号、2号、3号栈桥、苏埠段栈桥、敏河村段1号、2号、3号、4号栈桥、路湾段栈桥、晋樟至桃山村段栈桥、桃山村至溪口大桥段栈桥。
4、其他配套工程。建市本级防汛物资储备库1处8000㎡(含一级驿站949㎡);桃山大桥北管理房1处560㎡;迁建石牛水文站1座1000㎡;水闸上部建筑5处分别为石牛闸、四都闸、苏埠闸、大白岩闸、小白岩闸;新(改)建驿站9处;配套建设灯管亮化及标识系统等。
本次招标内容为钢结构供应,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Ⅱ标段)钢结构采购,本次招标按丽水大溪提升改造工程上下游,分成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诉讼问题。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 钢结构供应 的相关业绩。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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