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新网 2024 ( 088 )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上虞区滨江新城 13号地块勘察设计 已经有关部门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舜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舜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位于上虞区城西,东至河道绿地边线,南至河道绿地边线,西至会展路,北至复兴路南侧绿地边线 。
2.2工程规模: 13号地块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39918平方米,容积率:1.2-1.4建筑密度:≤35%,绿地率不少于35%,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且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12米。总建筑面积约8188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2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室、住宅、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套用房及停车设施等。
2.3总投资: 约 115000万元 。
2.4招标估算价: 约 995.47万元 。
2.5建安造价: 约 40900万元 。
2.6服务目标:
☑设计: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其他: 。
2.7服务范围及内容:
☑设计: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勘察(包括初勘,详勘及外业见证)、方案设计及优化(包括可研、投资估算、三维模型)、初步设计(含概算、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调整、建设过程驻场设计服务,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项目验收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方案设计 、防雷、幕墙、 装修工程、 样板房精装修(如有)、展示中心的精装修设计(如有)、钢结构(如有)、智能化、 基坑围护 、 地下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围护方案 (如有) 、 建筑泛光照明、海绵城市、雨水回收系统、工业化建筑(装配式建筑)、环评(如有)、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检测和验收)、节能(含节能评估)、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如有)、风险评估报告、绩效评价、 资金平衡 、日照分析、交通评估、河道(如有)、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标识标牌及导示系统、交通标志标线、室外管线、管线迁改(如有)、管线保护、室外道路、室外照明、景观亮化、围墙设计、红线外道路管线绿化等接口设计以及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按规定由电力、燃气、水务部门深化设计除外)
☑其他:
整体设计满足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同时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本工程采用建筑产业化装配式方式进行设计施工,需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如不满足装配式建筑标准要求,需组织专家论证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2.7设计服务期限: 110 日历天(报批时间除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 具备 下列设计资质条件其中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同时具备下列勘察资质条件其中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1.2 ☑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自 2019年1月1日(以图审合格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证明材料:须提供图审合格证明文件及设计合同的扫描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得分。图审合格证明文件与设计合同中能体现面积的,均认可,当图审证明文件与设计合同中体现的面积不一致时,以图审证明文件材料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4年 4 月至 2024年 6 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参保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4年 4 月至 2024年 6 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7 月 30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3.2 ☑ 拟派 项目负责人 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3.3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3.4其他: 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牵头人为 设计单位: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 2)项目负责人 由牵头人选派 ,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 3.2条款的要求;
( 3)其他: ①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 ③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④ 设计单位应承担全部设计任务,勘察单位应承担全部勘察 任务; ⑤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3.1.2条款要求即可;⑥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3条款。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 ☑资格后审) 。
4.2 R 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 年 7 月 6 日 08:30 时 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08:30 时 。
5.3潜在投标人登录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5.投标 保证金
5.1 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 。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6.2.1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7.其他有关内容
7.1 本次招标 是 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定标办法: 票决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上虞舜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五洲大厦 6 楼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赵敏铭
联系电话: 0575-82133052 联系电话: 18457592723
2024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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