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新城海鸥广场、酒吧街及美食水岸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新城海鸥广场、酒吧街及美食水岸改造工程已由连区数备〔2024〕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新城海鸥广场、酒吧街及美食水岸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设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宁波路东南侧;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改造总面积共10.24万平方米(含加建面积),改造费用约5.4亿元。其中:(1)海鸥广场(位于连云新城广州路和青岛路交汇处)6栋单体建筑面积约2.97万平方米,改造以会议、办公、宴会、餐饮、展厅展馆、体验教室及相关配套为主,同时结合功能需要,更新既有建筑立面,进行室内专项设计。(2)酒吧街(位于连云新城日照路南侧内湖景观带一侧)1#-11#楼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改造以客房为主,并设置配套厨房与餐厅和酒店后场,合理规划使用,满足酒店管理公司需求。同时结合改造功能需要,更新既有建筑立面,进行室内专项设计。(3)湖心岛公园总面积约7.62万平方米,根据功能规划进行绿化提升,规划交通路线,并设计必要景观步行桥,设计相关亮化、标识,进行景观专项设计。(4)美食水岸(位于青岛路以东,金海大道以南)1-7号楼,对建筑防水修缮,室外工程进行出新改造,需纳入项目总体经济估算考量。(5)海鸥广场、酒吧街及美食水岸室外景观需改造提升,进行景观专项设计。
2.3、招标范围:根据提供方案设计文件等,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包括不限于原有建筑拆除及加固设计、建筑及结构设计、展馆展厅设计、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与空调、智能化、消防、电梯、装修装饰(含软装设计)、景观绿化、室外工程(给排水、大门、围墙、道路、铺装、停车场等)、人行景观桥、标志标识系统设计、人车路线优化、厨房工艺及酒店后场设计、会议系统设计、亮化设计、幕墙设计、绿建设计、燃气设计、供水供电设计等其他附属工程设计(含二次设计、专项设计)及报审、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工作;建筑测绘、检测鉴定及勘探,项目概算编制、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以及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通信网络、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设计,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等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10万元人民币,超过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内);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05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所有原件必须可追溯),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业绩资料等,以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全部从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无设计补偿费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4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七、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10分) | 1、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 | 初步设计(65分) | 1、设计说明书(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5-4分;良:4-3分;中:3-2分;差:2-0分。 |
2、建筑设计(10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10-8分;良:8-6分;中:6-4分;差:4-0分。 | ||
3、结构设计(10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优:10-8分;良:8-6分;中:6-4分;差:4-0分。 | ||
4、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暖通与空调、智能化、景观专业等专项设计(10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10-8分;良:8-6分;中:6-4分;差:4-0分。 | ||
5、装饰装修(含软装设计)专业专项设计(20分) | (1)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20-18分;良:1-15分;中:15-10分;差:10-0分。 | ||
6、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优:5-4分;良:4-3分;中:3-2分;差:2-0分。 | ||
7、经济分析(5分) | (1)工程造价编制内容完整、准确,造价分析测算合理; (2)造价控制的主要环节明确,措施切实可行; (3)工程造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现行的规定。 优:5-4分;良:4-3分;中:3-2分;差:2-0分。 | ||
(3) | 类似业绩(5分) | 1、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设计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2、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设计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投标人须将设计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提供的资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建筑面积、工程内容、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则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 |
(4) | 项目组人员配备(14分) | 1、项目负责人(4分):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得4分,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项目组人员配备(10分) 2.1项目组(不含项目负责人)须配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各一人;满足要求得6分,每少一人扣1分。 2.2上述人员中具备正高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每有1人加1分,本项最高加4分。 注:(1)以上人员均不可兼职。投标人须将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上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05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事业编制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 |
(5) | 企业获奖(6分) | 1、2020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有一个得3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设计奖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2、2020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以来,投标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设计奖项及以上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须将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以提供的获奖证书或发文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3)企业获奖和项目负责人获奖不重复计分。 |
八、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纸质设计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正本一份,副本六份;采用软面胶装,单册厚度不超过5cm;提供7套纸质投标设计文件,要求装订时折为 A3 幅面大小,比例自定,图面中所注文字及尺寸数字应清晰可辨,应为投标文件所有内容。 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2份以及图纸(电子版拷贝在U盘中)。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工 | 0518-85861319、4009980000 |
朱工 | ||
张工 | ||
江苏CA 总部(南京) |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江苏翔晟 | 徐小波 | 13585204543 |
杭云飞 | 13851527446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连云港新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一带一路大数据园A5号楼2903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8-80562206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
联系人:尚明河
电话:1896136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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