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L3206230340000011 | 项目名称 | 如东凌洋农场3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标段编号 | L3206230340000011006001 | 标段名称 | 如东凌洋农场31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厂区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型 |
如东凌洋农场 315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厂区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如东凌洋农场 315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以 东行审【 2024 】 43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沿海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如东凌洋农场 315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厂区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凌洋农场内。
2.1.2 建设规模:如东凌洋农场 315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凌洋农场,距如东县城约 35km 。场址几何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 N32 ° 35 ′ 16.9 ″, E120 ° 58 ′ 21.0 ″,海拔高程约为 3.10-6.15m ,土地为养殖鱼塘,整体起伏较小。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为 6760 亩。
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410.23476MWp ,交流侧额定容量 315.2MW ,采用单晶硅双面组件 + 固定倾角支架 +DC1500V 组串式逆变器方案(本期即终期),通过箱变升压至 35kV 电压后,经 14 回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 220kV 升压站。按交流侧额定容量 10%/ 两小时配置储能,配套建设约 31.7MW/63.4MWh 新型储能,并同步建设渔业养殖设施。项目新建 220kV 送出线路单开中水如东风电 ~ 双南单回线路,线路长度约 2 × 2.3 公里。
本项目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升压站内布置有设备基础和建筑物。设备基础有储能设备基础、主变基础、无功补偿装置基础、 GIS 基础、 35kV 配电装置基础、站用变基础、避雷针和其他有关设备基础等,建筑物有变电站控制室、水泵房(含维修间)和危废间等。
本项目在升压站的场外,配套建设一栋辅助生产楼。该辅助生产楼为 4 层框架结构,高度为 20.4 米,占地面积为 812.43 ㎡,总建筑面积为 3437.35 ㎡。建筑主要使用功能为辅助生产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活动中心等。
2.1.3 合同估算价: 约 26600 万元(含 1200 万元暂列金额)。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51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4 年 7 月 24 日(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签订合同次日为准)
全容量并网日期: 2024 年 12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3 月 31 日
缺陷责任期:自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发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注: CA 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 251 日历天填写。
2.1.5 质量要求:
(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等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及上级股东单位对本项目的要求。
( 2 )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物资均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满足招标人及上级股东单位对本项目的要求。
( 3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建、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一次合格率 100%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并网一次性成功。
注: CA 系统中质量标准统一按合格填写。
2.2 招标范围:
本标段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方案。电池组件拟选用 N 型 TOPCon 单晶双面组件,逆变器拟选用组串式逆变器,采用固定式安装方式。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厂区 #01 ~ #49 发电单元(装机容量 203.94374MWp ,交流侧容量 156.8 MW )区域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桩基施工、支架与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箱变安装、电缆敷设及电缆头制作、 35kV 集电线路施工、渔业基础设施改造、施工道路改扩建、废旧渔业设施及房屋的拆除等;以及三个标段的临建设施的实施。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2.2.1 永久工程的招标范围
1. 勘察设计:标段内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含渔业土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初步设计(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汇总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套效果图制作、编制固定资产清册等,负责初步设计审查等。
2. 设备及材料采购:标段内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外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包括采买(编写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技术谈判、签订技术协议等)、催交、监造、验收、运输、物资卸车、二次及多次倒运、仓储管理、消缺等。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发包人仅负责采买,承包人协助编写采购招标文件、组织技术谈判、协助签订技术协议,承包人负责设备催交、到货验收、物资卸车、二次及多次倒运、仓储管理、消缺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采购满足可接入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计算机监控设备(采购满足可接入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备)、驱鸟设备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管桩、光伏支架及辅材、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纤、接地扁铁(铜绞线、接地极等)、电缆桥架、钢筋、混凝土、消防器材、标识标牌(生产准备使用,采用 不锈钢材质)和电缆标示桩、管材、围栏等生产准备材料。提供备品备件及必须的工器具。
3. 施工:标段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作,涵盖从入场施工、并网发电到通过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红线外临时道路加强、光伏发电厂区巡检道路施工、箱变基础及箱变安装、集电线路施工、桩基施工、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电缆敷设、接地、光伏厂区围栏及大门、场地范围内试桩桩基及房屋拆除、视频监控、计算机监控及驱鸟设备安装等。渔业基础设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塘口清杂(杂草、杂树等清理)、原有塘埂拆除、池塘护坡、生产道路拓宽、饲料罐及空压机房场地硬化、渔业码头、鱼塘排水与注水、渔业用电设施的拆除及恢复等,以及为实施上述工作所必须的其他设施拆除;三个标段的临建设施的实施;包括为开展上述施工而与相关方(包含养殖户等)进行的协调工作。
4. 调试与试运行:标段内(包含甲供设备)的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行,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整体系统联调及并网。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完成符合江苏省电网公司调度要求的各项涉网试验,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办理本标段内的电磁暂态建模。
5. 专题报告及行政手续办理:负责渔业基础设施改造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办理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题报告及行政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办理电力质监注册及电力质监工作、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备案、当地质监及安监备案,按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评审通过的安全设计专篇和职业病危害设计专篇开展本标段相应设计工作。
6. 专项验收: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办理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消防工程、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档案验收、防雷验收等专项的具体实施并通过验收;配合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办理本工程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等。
2.2.2 临时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标段负责设计和集中建设本项目的现场临时办公场所,包含本项目三个标段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全咨单位、跟踪审核单位的临时办公场所;并负责临时办公场所的相关手续办理、搭建、维护、安保、保洁、后续拆除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5.10.7 临建工程。
2.2.3 接口关系
1 、与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标段接口:
以升压站围墙外 35kV 电缆沟(围墙外 1m )为界,界内(即光伏发电厂区)电缆通道属 于本标段合同范围。 35kV 集电线路以 35kV 配电装置预制舱进线柜引接端子为界,集电线路电缆敷设、电缆接头制作及接入、电缆相关试验属于本标段合同范围。光伏发电厂区控制电缆及光缆以二次设备预制舱终端接线端子为界,控缆及光缆敷设、控缆接头制作及接入、光缆熔纤及 接入、控制电缆及光缆相关试验属于本标段合同范围。
2
本标段与光伏发电厂区 II 标段界限,以厂区中间的水渠为界限、以鱼塘的塘梗为界限,具体划分详见附件《如东凌洋农场 315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三个标段划分红线拐点坐标图》。
20 号塘梗的拓宽施工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实施; 20 号塘梗两边的护坡,由光伏发电厂区各标段承包人负责实施; 1# 流水槽及配套养殖预留区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实施,与光伏发电厂区 II 标段以中间道路中线为界。具体详见附件《如东凌洋农场 315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渔业养殖平面布置图》。
本标段承包人需为光伏发电厂区 II 标段承包人开展电缆通道施工、集电线路、控制电缆、光缆敷设提供便利条件。
本标段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上述工程范围是否提及,凡涉及本标段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专项验收、并网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即便在上述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则仍属于本合同内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 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含一级),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证)
②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③注册电气工程师;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
(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 3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建办市〔 2021 〕 40 号 ) 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 , 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4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4 年 3 月份至 2024 年 5 月份近 3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原件需为彩色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 5 )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能是退休人员。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 100MWp 以上(含)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 )业绩时间以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中的验收合格或并网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的并网验收证明材料等),三者缺一不可。
( 2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3 )投标人业绩仅限于国内项目业绩。
( 4 )只对投标人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
3.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 100MWp 以上(含)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注:( 1 )业绩时间以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中的验收合格或并网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职信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项目中的任职)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的签字文件为准。
( 2 )只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所在单位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仅限于国内项目业绩。
( 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兼得。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3.6.2 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3.6.3 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3.6.4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公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的规定: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由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组成;
(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 3 )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如东凌洋农场 315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厂区二标段工程总承包标段投标。
( 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6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9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 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7. 评标 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综合评分)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513-84814488 。
10. 开标说明1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其他事项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整。
12.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江苏沿海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凌洋农场
邮 编: /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025-58066952
招标代理: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150 号 7 楼
邮 编: /
联 系 人:杨晨
电 话: 15380880212
本标段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实行资格后审的)及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后且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得分在 21 分以上(含 21 分)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7 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 7 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7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进行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 详见附录 A 评标入围方法 ) : √方法一 ;□方法二;□方法三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3.3.5 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方案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21 分 |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7 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 7 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 ||||
方案设计文件得分 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 50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 项目管理机构: 3 分 工程业绩: 3 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技术部分 1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 1. 设计说明( 2 分) | ( 1 )根据投标人提出设计方案的内容完整性、科学合理性、可靠性、先进性和成熟,在 0~0.5 分之间打分。 ( 2 )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可研及规划设计要点,操作维修方便、视觉美观、经济合理,在 0~0.5 分之间打分。 ( 3 )投标时所附设计所需技术图纸、资料的技术深度和完整性、技术资料交付进度进行评价,在 0~0.5 分之间打分。 ( 4 )工程详细说明:风载取值、支架设计和安装、土建基础、电气安装及发电量的说明,在 0~0.5 分之间打分。 | ||
2. 总平面布局( 3 分) | ( 1 )总平规划布置方案合理,合理利用土地,满足规划容量要求,在 0~1 分之间打分。 ( 2 )符合规划要求,充分考虑项目实地特点,桩基设计、支架设计、组件排布、设备布置等布局合理,美观大方、便于参观、具有示范效应,在 0~2 分之间打分。 | ||||
3. 电缆、支架、桩基础等设备选型( 3 分) | ( 1 )设备、材料质量可靠,满足配供要求,在 0~1 分之间打分。 ( 2 )横向对比投标人选用的主要电气材料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在 0~1 分之间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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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交直流线损承诺( 3 分) | ( 1 )直流、交流电缆损耗累计小于 3% 的,得 3 分。 ( 2 )直流、交流电缆损耗累计小于 3.3% 的,得 2 分。
其中:光伏方阵至逆变器之间的直流电缆损耗不超过 1.5% 、逆变器至计量点的交流电缆损耗不超过 2.0% 。 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5. 设计进度及保障措施( 3 分) | ( 1 )设计进度完全满足施工要求,进度保障措施方案详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在 2~3 分之间打分。 ( 2 )设计进度满足施工要求,进度保障措施方案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在 1~2 (含)分之间打分。 ( 3 )设计进度基本满足施工要求,进度保障措施方案一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在 0~1 (含)分之间打分。 | ||||
6. 结构方案( 4 分) | ( 1 )支架桩基础、箱变基础及桥架桩基础设计能够结合项目地质情况及技术标准要求,在 0~2 分之间打分。 ( 2 )光伏支架、桥架支架设计方案、防腐满足发包人要求,安全可靠,在 0~2 分之间打分。 | ||||
7. 光伏排布设计( 3 分) | 组件总平面排布设计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在 0~3 分之间打分。 | ||||
8. 渔业养殖基础设施设计( 2 分) | 渔业养殖基础设施设计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在 0~2 分之间打分。 | ||||
9.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10 分) | ( 1 )针对项目材料堆场问题的专项分析,确实可行,排布合理,简单方便,在 0~1 分之间打分。 ( 2 )现场施工不同标段间,同一标段内部的设计、施工、采购的协调安排及界面划分处理分析,在 0~1 分之间打分。 ( 3 )光伏区施工鱼塘土建施工,光伏区注排水的合理规划安排分析,在 0~1 分之间打分。 ( 4 )光伏组件高空安装提质增效的合理分析及采取的措施方案,在 0~1 分之间打分。 ( 5 )组件总平面排布的优化专项分析,在 0~2 分之间打分。 ( 6 )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专项分析,在 0~2 分之间打分。 ( 7 )投标人认为的其他重难点工作专项分析,根据意见的合理性及分析深度,在 0~2 分之间打分。 | ||||
10. 设计深度 ( 2 分) | ( 1 )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力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0~2 分之间打分。 | ||||
注:由评委根据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当评委超过 5 人(不含 5 人)时,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方案设计的最后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缺项的该项不得分。所有投标人的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50 分) |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 ( 48 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价)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率为 3% 、 3.5% 、 4% 、 4.5%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6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内插法计算得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 ( 1 )工程总承包报价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 2 )与投标设计文件、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根据工程总承包报价各项计费明确、合理性进行打分,在 0-2 分之间打分。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 | 1. 总体概述 ( 1 分) | 工程总承包的总体策划、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全面具体,在 0.7 ~ 1 分之间打分。 | ||
2. 工期计划( 1 分) | ( 1 )工期计划制定合理,可操作性极强,工程里程碑计划与现场实际贴合程度极高,在 0.9 ~ 1 分(含)之间打分。 ( 2 )工期计划制定相对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工程里程碑计划与现场实际贴合程度较高,在 0.8 ~ 0.9 (含)分之间打分。 ( 3 )工期计划制定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工程里程碑计划与现场实际贴合程度一般,在 0.7 ~ 0.8 (含)分之间打分。 | ||||
3.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平布置( 2 分) | ( 1 )施工总平面布置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布置合理;专业和专题施工方案编制项目齐全、内容合理、详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特殊施工措施明确、有效,在 1.8 ~ 2 分(含)之间打分。 ( 2 )施工总平面布置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布置合理;专业和专题施工方案编制项目齐全、内容较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在 1.6 ~ 1.8 (含)分之间打分。 ( 3 )施工总平面布置基本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专业和专题施工方案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在 1.4 ~ 1.6 (含)分之间打分。 | ||||
4. 并网发电里程碑节点保障措施( 1 分) | ( 1 )设备及机械配置、人力配置等力能供应合理得当,项目整体计划、供货进度完全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节点要求,进度控制措施到位,在 0.9 ~ 1 分(含)之间打分。 ( 2 )设备及机械配置、人力配置等力能供应较为合理得当,项目整体计划、供货进度可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节点要求,进度控制措施较为到位,在 0.8 ~ 0.9 (含)分之间打分。 ( 3 )设备及机械配置、人力配置等力能供应基本合理得当,项目整体计划、供货进度基本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节点要求,进度控制措施基本到位,在 ~ 0.8 (含)分之间打分。 | ||||
5. 质量措施( 1 分) | 建立了针对本标段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计划、措施内容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本标段特殊条件下 ( 雨季、冬季、台风 ) 保证措施,投标文件中有根治质量通病、确保合格竣工的措施和手段。 ( 1 )完全满足,在 0.9 ~ 1 分(含)之间打分。 ( 2 )满足,在 0.8 ~ 0.9 (含)分之间打分。 ( 3 )基本满足,在 0.7 ~ 0.8 (含)分之间打分。 | ||||
6. 安全措施( 1 分) | 建立了针对本标段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安全保证体系针对性强,安全管理目标明确。有针对本标段特殊条件下安全保证措施和避免习惯性违章措施,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 ( 1 )完全满足,在 0.9 ~ 1 分(含)之间打分。 ( 2 )满足,在 0.8 ~ 0.9 (含)分之间打分。 ( 3 )基本满足,在 0.7 ~ 0.8 (含)分之间打分。 | ||||
7. 文明施工( 1 分) | 建立了针对本标段完善的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对于现场文明承诺要求标准高,有操作性,投标文件中列明了主要文明措施考核点,各考核点满足现场要求。 ( 1 )完全满足,在 0.9 ~ 1 分(含)之间打分。 ( 2 )满足,在 0.8 ~ 0.9 (含)分之间打分。 ( 3 )基本满足,在 0.7 ~ 0.8 (含)分之间打分。 | ||||
8. 服务措施保障( 1 分) | ( 1 )对现场运维人员培训,运维期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保修工作,售后服务等工作方案详细完善,在 0.9 ~ 1 分(含)之间打分。 ( 2 )对现场运维人员培训,运维期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保修工作,售后服务等工作方案较为完善,在 0.8 ~ 0.9 (含)分之间打分。 ( 3 )对现场运维人员培训,运维期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保修工作,售后服务等工作方案基本完善,在 0.7 ~ 0.8 (含)分之间打分。 | ||||
注:( 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 100 页,每超出一页扣 0.1 分;( 2 )依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当评委超过 5 人(不含 5 人)时,评定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得分;当评委少于 5 人(含 5 人)时取平均值作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 |||||
4 | 项目管理机构 ( 3 分) | 1. 主要负责人配置( 2 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配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要求如下: 1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且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 )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类或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5 )质量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6 )采购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7 )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专业)(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满足上述主要负责配置的得 2 分,每有一个负责人配置不满足要求的扣减 0.5 分,扣完为止。 注: 1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不得兼职,提供上述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作为计分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有效的均不得计分。 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是退休人员,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成员缴纳的近 3 个月 2024 年 3 月份至 2024 年 5 月份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 | ||
2. 其他人员配置( 1 分) |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最低标准》要求,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提供其他人员配置的名单及所需证明材料。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配置外)中,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每人加 0.25 分,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类或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人加 0.1 分,最高 1 分。 注: 1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不得兼职,上述要求中同一人员有多种类型证书只加一次分,按其最高证书加分,不重复加分,以提供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作为计分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有效的均不得计分。 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是退休人员,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成员缴纳的近 3 个月 2024 年 3 月份至 2024 年 5 月份 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彩色扫描件。 3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建办市〔 2021 〕 40 号 ) 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 , 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 〔 2023 〕第 26 号 ) 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
5 | 工程业绩( 3 分) | 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 2 分) | ( 1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 200MWp 以上(含)的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0.5 分,最多不超过 1 分。 ( 2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 100MWp 以上(含)的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0.5 分,最多不超过 1 分。 | ||
2. 行业实力 ( 1 分) | 投标人自2019年 1 月 1 日(含)以来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1分;获得省级奖项的得0.5分; 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得 0.5 分, 其余奖项不得分 ,最多得 1 分 。(此项限评1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 证书与发文 ,时间以获奖发文为准。) | ||||
注: ( 1 )业绩时间以提供的验收证明文件中的验收合格或并网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并网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验收证明或电力质监验收证明或并网验收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意见书或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的并网验收证明材料等),三者缺一不可。 ( 2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3 )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参与评标的业绩仅限于国内相关项目业绩,同一业绩仅可计分一次。 ( 4 )只对投标人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单独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审。 ( 5 )渔光互补项目包括渔光一体、水面光伏等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 ( 6 )国家级奖项包括: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省级奖项以获得本章附录 C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20 年修订版)附录 2. 省(部)级最高工程质量奖名单中列明的奖项为准;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以获得本章附录 C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20 年修订版)附录 3. 行业最高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名单中列明的奖项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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