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公墓新建安置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沧发改投资【2024】3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沧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用于沧州公墓新建安置区建设项目的设计、建筑安装。沧州公墓新建安置区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4.74亩,建设合葬墓穴4455座,占地面积3564平方米;墓区主道路、游步道、墓间道共6046.32平方米;绿化12756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系、电气、给排水、标识系统等配套工程,域内无办公区。项目建成后,绿地率达55.00%。2.2 工程地点: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村东北,沧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沧州公墓东南侧。2.3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49日历天。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项目要求。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1)设计:本次EPC招标设计范围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2)采购、施工:本次EPC招标施工范围所涉及工程内容的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负责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8)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20 09:00:00 至 2024-06-26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汇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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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村东北 | 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万象广场3号楼5层05309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杨主任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0317-5133000 | 电话: | 1993173603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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