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北城医院综合建设项目一期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项目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长丰县北城医院综合建设项目一期标识系统制作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2DFAAZ01997/JG2022-11-1777),现就合同中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作如下说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的专用合同条款(P79)3.2合同价款的支付中关于质保金的内容现补充约定如下:若卖方选择采用质量保证金保函替代质量保证金的,则应当在当期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提供质量保证金(当期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审计结算价款的10%)保函,买方在当期竣工结算价款经审核完成后一次性付清当期全部款项。(保函有效期截止至当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本次不作调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
地 址:合肥市庐江路17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陶工
电 话:1805600377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杨跃宇、王少兵
电 话: 0551-65199527、杨跃宇 (18005608188)、王少兵(18326690897)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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