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奥林匹克城项目标识系统投标邀请书
致:被邀请单位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在乌兹别克斯坦国塔什干市建设奥林匹克城项目。根据项目要求,现对导向标识系统进行询价采购,邀请贵司对上述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范围:
本次询价采购范围:导向标识系统包含不限于现场踏勘,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制作,现场安装指导,赛事运行保障,售后支持(根据乌兹奥林匹克城项目导向标识系统设计方案、导向标识点位图规划方案和导向标识系统数量表报价;投标人应对全部标的内容进行完整报价,详细范围见附件3)。
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5时00分;发送电子标书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uzo_camce_bidding@camce.com.cn。;
3.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人:
招标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
联系人:晋工/010-82688451
详细内容见下:
1.项目概况:
乌兹别克斯坦奥林匹克城项目位于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东侧,总建筑面积约103,450平米。项目内容为建设体育场、多功能馆、个人格斗馆、主办公楼及光伏发电系统、游泳馆、自行车馆、餐厅、室外运动场地及其他场地配套设施。项目工作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服务。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如有)(以下简称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人员、业绩经验、财力(投标前一年不得亏损)等方面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非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分包、转让合同内容。
3. 招标文件的构成:
3.1招标书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招标邀请函;
(2) 招标书;
(3) 附件;
(4)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3.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询价书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响应被拒绝。
4.报价文件的编制
4.1报价人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等;
4.1.1 商务部分应包括报价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许可证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质以及类似项目业绩(必须提供赛事服务案例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等信息)等;
4.1.2 技术部分报价人需有场馆深化设计经验,请根据本项目导向标识系统设计方案和导向标识点位规划方案,制定初步深化方案及需求,详细描述标识制作工艺及供货周期。
4.1.3 报价部分应提供总报价和分项报价,明确报价的范围。
4.2 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及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4.3除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标准单位计量。
4.4 商务/技术偏差表
4.5 报价方式:人民币出厂价,含增值税,采购方在供货方仓库提货。
4.6 交货期:45天。
4.7 付款条件:
预付款:20% 供货商提交20%预付款保函和10%合同履约保函;
交货款:70% 供货商交货后支付
安装完成款:5% 完成安装后甲方验收后支付
质保金:5% 项目收到业主工程接收证书,总包方(采购方)收到供货商5%质保保函(有效期至质保期后1个月,质保期2年)。
5.评审办法
5.1 评审委员会负责投标书的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商,评审委员会由询价人负责组建,由询价人代表及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5.2 评审委员会按照质量和服务符合项目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商,由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商。
6. 合同订立
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书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报价文件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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