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叆阳城遗址展示提升工程(第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叆阳城遗址展示提升工程(第一标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82-00029
项目名称:叆阳城遗址展示提升工程(第一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95,165.60
最高限价(元):3,495,165.6
一、项目名称:叆阳城遗址展示提升工程(第一标段)
二、项目明细、资金构成和采购方式: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实施时间、地点、工程概况、履行期限及方式
1、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2、项目实施地点:凤城市爱阳镇爱阳城村。
3、项目概况:
主要内容包括:括修建木制路面约370m、火烧板路面约350m、林地木栈道约230m,北城墙遗址与头台子城墙遗址环境治理、针对头台子城墙、烽火台遗址、北城墙遗址进行标识系统整体设计,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等景观小品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工期为31日历天。
项目总投资:3495165.6元。
4、履行期限及方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审批结束后开始实施,计划10月1日开工,10月31日前竣工验收。(本项目投入使用,工期紧、任务重,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工;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充分考虑施工条件、人员等相关因素,因供应商对相关因素考虑不周造成的工期延误、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赔偿)。
四、履约验收标准和方法
1、履约验收时间:甲方指定时间
2、履约验收主体及内容:由采购人根据合同要求,对附属设施工程进行验收。
3、验收程序:供应商应当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工程服务。并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做好验收准备。验收开始之前,由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实施进度、工作重点、完成情况等。在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验收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照政府采购合同中验收有关事项和标准核对每项验收事项,并按照验收方案应及时组织验收。
4、履约验收标准:供应商出具的合格等级各项资料,符合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5、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的国家标准、质量标准和采购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进行验收。
五、技术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2、项目技术要求:认真了解项目实施环境、紧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提供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
3、项目其它要求:本谈判文件所涉及的各项技术规格,若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限定或指定,均为参照品牌或相当于,优于供供应商做技术性参考,供应商所投报产品的性能只要达到谈判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谈判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六、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通过审计后一次性付审定工程总款的95%(工程款支付按市财政局下拨款同步),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验收合格后结清(无息)。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本次采购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的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7.2、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审批结束后开始实施,计划10月1日开工,10月31日前竣工验收。(本项目投入使用,工期紧、任务重,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工;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充分考虑施工条件、人员等相关因素,因供应商对相关因素考虑不周造成的工期延误、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赔偿)。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6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9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谈判(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天杨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凤城市凤山街道办事处凤山路57号
联系方式: 13842572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月亮岛大街15号楼3单元511室
联系方式: 0415-2188899
邮箱地址: ddzy2188899@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 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号: 41590259001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向微
电话: 1511410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