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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2024-06-04
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A010099-202402-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0985

3、项目名称:宜昌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96.05(万元)

6、最高限价:196.05(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外,以及为满足项目使用功能需进行的设计和全部二次深化设计。包含建筑、景观、人防、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幕墙、钢结构、室外配套道路及管网、标识标牌及导视系统、室外照明、污水处理装置、海绵城市专项、装配式、绿色建筑等设计)及专项方案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景观绿化、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等);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提供施工过程中的驻场服务;配合设计、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

8、合同履行期限: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施工图设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后分阶段提交施工设计图纸。专项设计文件及附属配套设计文件根据实施进度分阶段提交。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 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非预留份额(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应对其报价给予 3%(取值范围:3-5,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取值范围:3-5,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作为其价格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6.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3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7本项目接不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05日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4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代建单位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根据双方代建协议,由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的一切事宜。因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工具导致的招标公告信息不一致时,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地 址:枝江市问安镇

联系方式:0717-6227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

联系方式:0717-60371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瑞

电 话:0717-603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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