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105-04-01-734787 | ||
投资项目名称 |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 | ||
招标项目名称 |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位于广州大桥南至猎德大桥南的珠江南岸滨水段,北接海心桥,南接广州塔。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总面积约为11.3万平方米。以高标准、高水平、高起点打造面向世界的世界级城市客厅,为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建设内容包括国际媒体港与海心桥广场一体化提升、广州塔北广场建筑及景观提升改造、黄埔涌西广场、广州大桥及猎德大桥桥底空间等环境提升、有轨电车迁改后工程、广州塔路及阅江西路的部分区域道路提升、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沿线以及广州塔西广场提升(上述建设范围可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设计服务内容为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标识与智慧导引系统设计、交通工程及交通疏解设计、安防设计、管线迁改设计、智能化设计、外电(含临电)、外水(含临水)、等专业的图纸、计算书的编制工作。同时,需负责统筹、配合项目涉及的其他专项设计,做好对接预留等相关设计工作。设计单位需配合完成:配合建设单位与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所有报建报批工作。设计人应负责上述各专业施工图审查的相关事宜及提供相关设计文件资料,并确保施工图审查最终审批通过。设计人应提交符合本工程实施条件及实际工期和造价控制要求的工程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成果应符合相关工程实施及造价控制要求。施工配合工作包括施工前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配合现场具体情况及时做设计变更及答复相关施工联系单,及时协调现场情况,解决随时出现的施工问题。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合同约定。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64.7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注:(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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