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精神展陈馆功能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兵团精神展陈馆功能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6612004001240180)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兵发改社会发[2024]101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初心路以西,环湖路以东,雪莲广场以北,兵友路以南。
3.工程规模:项目改造总面积 76608.32 平方米,其中:墙面改造面积 40698.9 平方米,地面改造面积 19972.72 平方米,顶棚改造面积 15936.7 平方米,以及展陈布展相关区域电气工程改造,消防、安防工程改造,游客服务电子信息系统,电子自助讲解器,导览指示标识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12004001240180001001 | 兵团精神展陈馆功能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本兵团精神展陈馆功能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及风险等全面负责。 1、设计部分: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文件及发包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针对建设投资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展施工图限额设计;完成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报审、设计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完成审图单位对所设计的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配合发包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专家论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签证)及协调工作,设计中标单位须派专人驻场提供全过程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等后续跟踪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通过的设计图为准。 3、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费均包含在建安工程费用中。 4、其他工作:协助、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及资料移交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 12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中需具备可承担该项目的能力。 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3)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要求: 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一方人员。)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项目设计负责人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一方人员。) 3.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项目施工负责人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一方人员。)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均不允许为同一人。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业绩要求: 4.1)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设计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与本工程功能相似的工程设计业绩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设计类似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一方提供。) 4.2)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施工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与本工程功能相似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施工类似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或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6)信誉要求: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纪录(查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10日内)。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7)其他要求: 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03日 10时00分至 2024年04月09日 19时30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具 体 操 作 流 程 请 各 投 标 人 在 兵 团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ggzy.xjbt.gov.cn )下载中心下载《兵团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不见面开标流程视频学习。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 |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二期14栋商业写字楼802室 |
联 系 人: | 叶城 | | 联 系 人: | 樊龙、李佳毅、罗欣、杨世宇、陈海云、施瑾、杨谦、杨君元 |
电 话: | 18509915306 | | 电 话: | 1779783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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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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