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山医院诊疗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沿街房装修(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泰山医院诊疗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场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省泰山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标段:山东省泰山医院诊疗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沿街房装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山医院诊疗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2.2标段名称: 三标段:山东省泰山医院诊疗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沿街房装修; 2.3交易中心项目编号:SJ-GC-20240304-01-01; 2.4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天外村街 3号,山东省泰山医院院内; 2.5建设规模:对院内现有沿街房的外立面更新、外门窗、空气能采暖、屋面装修更换,院区出入口、标识系统制作安装内容等。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8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7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段:1号、2号楼装修(含室外管网) ;二标段:室外环境配套改造;三标段:沿街房装修;四标段:5号楼装修;本次仅对三、四标段进行招标。 2.8招标控制价:三标段472.425925万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违法失信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精细化服务针对不同的交易主体下载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 /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0日09: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泰山医院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天外村街3号 联系人:燕主任 联系方式: 0538-623203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号盐业大厦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 0531-55516892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0538-5331293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