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113-04-01-759957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旧住院楼、门急诊楼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旧住院楼、门急诊楼改造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2401-440113-04-01-759957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番禺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番禺区财政出资40%,石楼镇财政出资40%,医院出资2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 ||
招标内容 | 2.7.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2.7.2工程勘察内容: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拟建项目范围及各建(构)筑物采取地表地形测绘、水下地形测绘、地下管线探测、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钻探取样以及室内试验等综合勘察等手段、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2.7.3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深化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及电子文档、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文档、其他与工程概算有关资料。概算总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复的可研估算总金额,总概算应包括征地拆迁、供电工程等概算。【注: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主体建筑、附属设施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包括基坑及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含外电接入(需设计接至主管部门指定接入点)、永久用电(含报装工作)、绿色建筑二星级或以上标准设计、建筑内部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动力、照明配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化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逃生指示系统、防雷及接地、充电桩等,室外配套工程配电和照明工程(含泛光照明),无障碍工程、电力等管线综合平衡等]、院区环境提升改造(含院区室内环境提升改造)、给排水、空调通风、燃气系统、厨房工程、标识系统[如户外/楼宇(建筑出入口标识、道路指引标识、服务设施标识、公示牌制作等)、楼层、各功能单元标牌、门牌、窗口牌等]、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机房工程、环保工程、幕墙工程、泛光照明、消防、防雷、人防、电梯、土方平衡、柴油发电机房深化设计、室外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道路及广场工程、围墙及大门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专业和专项设计。在用地红线内周边为保证项目在生产建设、使用运作期间的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所需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基坑支护(2)场地土石方平衡(3)开展本次设计所必需的由政府、设计方自行组织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专家评审均属于设计单位工作范围,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外水、外电等设计分包应征求当地主管单位意见,分包合同需经发包人审批同意。】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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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仅限香港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提供),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资质或设计资质要求。 [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 3.6投标人委派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勘察)专业负责人均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注册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专业工作年限从毕业证书的核发时间[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起计)。 注:(1)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2)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2月)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4)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 投标人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3-01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21 11: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21 11: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办理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3-21 11:00:00 开标地点: 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路14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20-34858891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36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志伟 | 联系电话 | 020-84820907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4892221 |
发布责任人 | 李志伟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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