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滨河花园小区整治提升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202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滨河花园小区整治提升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巡航路与滨河西路交叉口西北角滨河花园小区。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滨河花园小区整治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施设备和房屋质量缺陷维修、道路修复及停车位改造、整治居住环境三大部分。具体包括:
(1)设施设备和房屋质量缺陷维修包括完善室外给排水、外墙和外窗改造、地下室底板及侧墙渗水修补、维修安防与报警设施设备、公厕改造、台阶修补其他;
(2)道路修复及停车位改造包括拆除工程、新建工程、停车位改造、非机动车棚;
(3)整治居住环境包括绿化改造、增设室外路灯、完善标识系统、新建滨河大门、加装电梯间。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滨河花园小区整治提升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报批配合工作)、施工图设计(不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过程配合服务、竣工验收等设计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设计周期:35日历天,其中15天提供初设方案,方案通过后20日历天提供施工图纸。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2年6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19年8月4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4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20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608677705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鄱阳湖路与凌寒街交叉口西北侧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邮 箱: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赠之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中楼711室
电话:0371-60890276
邮箱:gqjsspb@163.com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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