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筠连县十八学士山森林公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筠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筠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关于筠连县十八学士山森林公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筠住建城管发〔2023〕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筠连县筠州城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筠连县筠州城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筠连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筠住建城管发〔2023〕7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筠连县十八学士山森林公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筠连县筠连镇。 2.3建设规模及投资额:主要建设包括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廊道、健康跑步道、生态步道、生态车道、生态停车场、标识系统、基础配套设施等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0.00万元。 2.4建设期限: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额大于1亿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大于1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4 家;(3)联合体牵头人由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壹级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担任;(4)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6 00:00 至 2024-01-23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06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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