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XS-ZJBX-240115080
- 项目名称:
象山县环蟹钳港影视风景线休闲基础设施工程西周镇-灵南互通段骑行道工程-西周段
-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建设工程)
- 项目地点:
象山西周
- 项目基本情况:
淡港沿线绿道路面改造提升,全长 3.8km; 淡港绿道古渡码头(潘埠村)节点改造、绿化提升,面积约 1000 平方米; 淡港绿道沿线增设路外亲水观景看台约 4 处; 淡港绿道沿线绿化修复及河岸亮化工程; 黄儒线、泗西线(象西线—尖坑村镇域交界),下莲线(精品线已画线部分除外)行道借道画线工程,全长约 4540 米; 北门户(象西线道路交叉口)及南门户(尖坑村口交界处)两处门户 型景观节点提升,面积约 200 平方米; 沿线标识系统提升工程,包括 2 块信息导览牌、12 块指示标识牌。
- 项目总预算:
207.81万元
- 服务内容:
招标代理,做好招标各环节衔接工作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20天
-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县招标代理服务要求
-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0000元 ,上限:10000元
- 价格说明:
该价格为预估价格,实际以经批复的概算总投或概算建安为基准进行计价并下浮,最终实际计费超过1万元,则以1万元封顶,最终实际计费未超过1万元,则以实际费用为准。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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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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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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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影视城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单位联系人:
姚琴琴
- 联系电话:
65839603
- 联系地址:
象山县西周镇振瀛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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