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三水区2021-2025年碧道建设工程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三发改投审[2021]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 三水区2021-2025年碧道建设工程(2022年)施工监理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关于三水区2021-2025年碧道建设工程招标的核准意见》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三水区2021-2025年碧道建设工程(2022年)施工划分2个标段:
一、三水区2021-2025年碧道建设工程(2022年第Ⅰ标段)包括:
(1) 北江干流碧道段一,工程起点大塘围,终点为芦苞涌水闸,长度共计18.1km;
(2) 北江干流碧道段二,工程起点为大坑村,终点为村水闸,长度共计18.8km;
(3) 北江干流碧道段四,工程起点为南港码头,终点为三水区界,长度共计7.4km;
(4) 西南涌碧道建设,工程起点为三水区界,终点为南象路,长度共计9.6km。
二、三水区2021-2025年碧道建设工程(2022年第Ⅱ标段),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北江干流碧道段三建设起点为三水区界,终点为思贤滘,约10.1km碧道建设;
(2)西江干流碧道建设起点为青岐村,终点为思贤滘,约6.8km碧道建设;
(3)大塱涡涌碧道建设起点为桂花岛,终点为大塱涡涌电排站,约7.9km碧道建设;
(4)芦苞涌碧道段一起点为三水区界,终点为芦苞水闸,约29.7km碧道建设;段二建设起点为温泉酒店,终点为佛清从高速,约12.5km碧道建设。
(5)各处景观节点园路、驿站、园林绿化,安装工程建设。
各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标识系统,新建驿站、喷涂路面标识、防滑彩砂路面、新建卫生间、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工期详见各标段施工合同,监理服务期时间贯穿于所监理项目的全过程,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决算、资料归档、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终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315,685.3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有施工标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等,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此外,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阶段、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2.5.2本工程的监理费为1,315,685.36元。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须具备①项或②项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0〕15号)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被聘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聘任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中的登记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的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从事监理业务,如相关网站载明该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从事监理业务的,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变更手续或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尚未通过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 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监理员2名,须取得有效的《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拟派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从事监理业务,如相关网站载明该监理人员有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从事监理业务的,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变更手续或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 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尚未通过项目单位工程验收的水利工程项目)。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8 月 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26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年 8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水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不集中参加会议,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招标人当场检查。
7.4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请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最新发布通知公告)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1号百旺城东侧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
邮编: | 528100 | 邮编: | 528100 |
联系人: | 郭小姐 | 联系人: | 钱先生 |
电话: | 0757-87785778 | 电话: | 0757-8778372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0757-87744838 |
2022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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