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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头镇京珠高速鳌头出口片区城乡融合发展提升项目(一期)补充公告

· 2023-12-29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3-440117-04-01-215668

投资项目名称

鳌头镇京珠高速鳌头出口片区城乡融合发展提升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鳌头镇京珠高速鳌头出口片区城乡融合发展提升项目(一期)

标段(包)名称

鳌头镇京珠高速鳌头出口片区城乡融合发展提升项目(一期)

公告性质

补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京珠高速鳌头出口片区

资金来源

由财政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财政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内容:改造范围包括大石古村、城鳌大道东(白兔幸福街交叉路口至京港澳高速转盘处)、中塘工业园街,拟改造总面积约为 51823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对大石古村落环境进行整治,包括村路铺设、巷道整治、栏杆翻新、增设公共服务设施等,改造总面积约 8154 平方米。(2)城鳌大道东(白兔幸福街交叉路口至京港澳高速转盘处)两侧辅路整治,包括水泥辅路铺设、路侧标识系统、车辆限高架,改造总面积约为 34505平方米。(3)中塘工业园街环境整治,包括沥青道路铺设、人行道铺设,改造总长度约 970 米,改造总面积约 9164 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法定媒体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招标内容

鳌头镇京珠高速鳌头出口片区城乡融合发展提升项目(一期)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由我单位组织鳌头镇京珠高速鳌头出口片区城乡融合发展提升项目(一期)工程于2023年12月2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及附件,现对招标公告修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摘要修改如下:

(1)九、投标人合格条件中的第四点:

原文: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现文: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九、投标人合格条件中的第六点:

原文: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现文: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二、原招标公告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原招标公告。

三、电子招标文件以本公告发布网页的附件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至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 12月 29 日

工期(交货期)

180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二、原招标公告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原招标公告。 三、电子招标文件以本公告发布网页的附件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12-27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1-19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1-19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1-19 10:00:00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从化交易部)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城西路9号

招标人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

13533330371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至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上横北路四巷1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朱嘉蔚

联系电话

1360221911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从化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20-37508215

发布责任人

朱工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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