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污水处理厂厌氧池清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CYL-2025-CG41
项目名称:榆林市污水处理厂厌氧池清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4525.2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污水处理厂厌氧池清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4525.2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4525.2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榆林市污水处理厂厌氧池清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4525.25 | 274525.2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污水处理厂厌氧池清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5)《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1(榆林市污水处理厂厌氧池清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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