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 中化福建石油泉州兴晖加油站特许经营合同诉讼纠纷外聘律师服务/1341-PS2024090950104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9 17:01
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化福建石油泉州兴晖加油站特许经营合同诉讼纠纷外聘律师服务
1.2 项目编号:1341-PS2024090950104
1.3 采购内容:中化(福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简称福建石油或我司)与福建省兴晖润滑油有限公司(简称泉州兴晖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编号:QZ-2023-047-0,简称特许合同),合作期限5年,该项目于2023年12月28日正式开业,即合作期限从2023年12月28日起至2028年12月27日止。根据特许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泉州兴晖公司承诺在特许经营合作期间对外开展营销活动的优惠力度不得高于行车距离3公里范围内的我司加油站,且应向我司及时进行报备前述开展的营销活动;若其开展营销活动的优惠力度高于形成距离3公里范围内的我司加油站,前述营销活动需经我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后泉州兴晖公司在市场营销活动方面向我司进一步出具相应的承诺函,承诺其在合作期间开展的所有市场营销活动均须经我司审批后方可执行,且在合作期间不主动对外开展任何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价格竞争活动,若违反前述约定的,我司有权按照特许合同第15.3条款的约定单方解除特许合同,泉州兴晖公司承诺自愿按照特许合同第15.3条款约定向我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我司损失。
泉州兴晖公司在合作期间多次在互联网平台中开展市场营销活动,且并未向我司履行约定的报备审批流程,经我司敦促整改后仍存在违规开展市场营销活动的行为。鉴于泉州兴晖公司存在特许合同约定解除的解除情形,我司于2024年6月17日向其出具《解除合同告知函》。截至目前,泉州兴晖公司仍拒绝按照特许合同的约定完成相关特许经营品牌资源的归还以及标识的拆除,仍继续使用我司标识对外经营。
综上,为确保我司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拟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确认特许合同解除、返还经营资源、拆除商标标识、扣除保证金以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等诉求。报价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和响应文件。
1.4法律服务范围:代理我司与本案被特许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含本诉、反诉)、二审,再审(若有)、执行以及管辖权异议之诉(若有)等全流程法律诉讼服务。
1.5服务期间: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
1.6项目地点: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
二、采购文件获取
2.1 请于2024年09月14日18时00分之前登录中化能源电子采购平台领购电子版采购文件。领购方式为:潜在供应商需登录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
文章推荐: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巡查督察大队安检机维保服务项目网上竞价采购文件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巡查督察大队安检机维保服务项目网上竞价采购文件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