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川高系统2023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川东公司桥梁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川东公司2023年度养护计划,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本项目委托人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G42沪蓉高速南广邻段)、四川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G42沪蓉高速垫邻段、G65包茂高速达渝段)所经营高速公路的主线桥梁以及非主线桥梁、互通立交桥梁等2023年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测(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G42沪蓉高速(南广邻段):其中广邻高速公路起于广安,连接南广高速,止于邻水,全长35.65公里。技术标准: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m。南(充)广(安)高速公路东连广邻高速公路,西接成南高速公路,全长69.761公里。技术标准: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
(2)G42沪蓉高速(垫邻段):沪蓉国道主干线支线重庆垫江(渝川界)至四川邻水高速公路路线起于重庆垫江,止于四川邻水,全长35.501公里。技术标准: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3)G65包茂高速(达渝段):起于四川省达州市市郊的罗江镇,经大竹、邻水、止于邱家河(重庆界),路线全长165.5公里。技术标准: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桥梁定期检查及评定: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采集各营运公路主线桥、互通立交匝道桥、非主线桥等结构技术状况动态数据的工作,通过定期检查对结构的损坏作出评估,评定结构构件和整体结构的技术状况,从而确定特别检查的需求与结构维修、加固或更换的优先程序。检查结果录入到委托人使用的养护管理系统。其中达渝路高竹互通E匝道茶园村大桥为首检桥梁,在开展定期检查的同时按《公路桥梁养护规范》完成初始检查工作,同时对未标识的桥梁桥墩编号采用红色油漆进行标识,采用川高系统统一的结构树创建软件逐层次建立标准化构件身份数据与表达桥梁构件层次关系的结构树。
专项检测:包括专项检测、三维激光扫描、结构检算和静动载荷载试验四项内容。其中结构检算、静动载荷载试验分别选取典型代表性的5座桥梁半幅1孔开展。其中周家嘴大桥、千河湾大桥、黄麻渡大桥、金刚大桥为典型病害和跨径的代表性桥梁,王家屋基II桥(主拱圈技术状况良好)作为同类型、同跨径、不同病害状况桥梁与周家嘴大桥、千河湾大桥的对比桥梁,进行静动力特性差异的对比分析,为石拱桥专项研究积累数据。并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对5座典型桥梁的安全性和耐久性进行综合评估。
2.3标段划分
本次川高系统2023年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川东公司桥梁检测共划分为CDQJ2023-1 共1个标段。
2.5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检查结果录入到委托人使用的养护管理系统止,其中现场检查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检查报告于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1.2资质要求:
(1)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具有相应资质);
市场监管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类别必须包含桥梁)。
且上述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1.3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2018年7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同时满足:
(1)承担过2个及以上国内已营运高速公路桥梁的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或专项检测项目,且至少有一个业绩的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
(2)承担过1座及以上主跨跨径大于150m的特大桥的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或专项检测。
注:①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业绩,其业绩仅认可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②业绩以签订的合同数量为准,若多个项目签订为一个合同,则仅认定为一个业绩;若同一个项目分年度签订了多个合同,则按合同数量认定多个业绩;
③若同一合同包含上述两项内容,可以分别予以认定其业绩。
3.1.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和检测能力。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4)在 2020年7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注:投标人在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招标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为1个牵头人加1个成员方;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公告第3.1.1款、3.1.2款资质要求;
(3)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公告第3.1.3项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并满足本公告第3.1.4项要求。
(4)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的信誉均须满足本公告第3.1.5项要求,且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级别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等级为准;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与本项目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 月2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年12 月28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招标文件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川高系统2023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川东公司桥梁检测招标文件费(可简写:川东公司2023年桥梁检测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单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自行查阅。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 月28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 投标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若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人民币叁 万元整(¥3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年12月27日17 时00 分前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川高系统2023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川东公司桥梁检测投标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7.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 日内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开标时间:2023年12 月28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互联网电子开标。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根据系统提示解密开始时间30分钟内在线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 15 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9.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10.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广安市朝阳大道一段2号
邮 编:638000
招标人驻成都办理处: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0416室
电 话:0826-5108031
传 真:0826-5108031
联系人:陈女士 王先生
招标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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