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潮南公资交建202207280044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南区中医医院配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潮南发改【2022】34号、汕潮南发改【2022】68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110-440514-04-01-760965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南区中医医院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溪和路325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
设计单位 | 广东南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杨小姐、许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2281161、89825835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溪和路325号 | ||
建设规模 | 汕头市潮南区中医医院总规划用地面积18746.33㎡,总建筑面积约34002.14㎡,设置床位250张。本次配套建设工程对急诊科(含EICU室)、门诊康复科、体检科、医学检验科(血库)等功能科室及中西药房、消毒供应中心、病案室等医疗后勤区域进行深化完善,对整个院区配置安装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建设院区信息化智能系统(含医院业务管理系统)、空调及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厨房设施及相关的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标识系统等。项目概算总投资24091.2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6040.02万元,设计费290.41万元,主要设备15156.61万元,其他费用751.81万元,预备费1597.09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债券资金、区级资金等渠道统筹解决。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其中: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设计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财审、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及现有系统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查漏补缺及修复完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常规专业包及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设计。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信息化建设方案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汕头市“六个百分百”及其他相关要求、包工程照管、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独立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2)独立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909156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8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南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14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2年07月28日 | ||
日程安排表 | |||
提疑截止 | 2022年 8 月2 日17:00 | ||
答疑公告 | 2022年8月 4日17:00 |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22年8月19日09时00分~10时00分 |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 8 月19日10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22年 8 月19日10时00分 | ||
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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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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