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5年-2026年重邮汇测运行支撑服务采购(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CQZT-2025-1015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地址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山顶总部基地,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重邮汇测信令采集系统运行支撑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通信设备硬件维修与管理服务:局方设备运行中硬件故障时,服务方在规定时限内为其维修、更换硬件,含自身研发生产的设备,涵盖 RE100 信令数据采集设备的紧急与一般硬件维修及设备管理。2)信令解析软件维护服务:包括采集、预处理、解析、发送 2/3/4G 信令,提供第三方信令系统支撑服务等定制开发的软件。3)日常巡检服务:检查数据采集前置设备、分光器等设备及链路,维护采集系统(mc/cd 口数据采集模块)、数据上传模块(含稽核、校验、上传功能),处理网络传输故障,优化数据采集系统、话单生成与上传性能。4)系统升级服务:进行支撑服务器应用标准软件补丁升级、安全性设置与参数调整。5)技术咨询服务:为局方维护工作中的设备技术、业务、网络维护及运行等技术问题提供一般或高级咨询服务,更新新协议等内容软件,修复现有 bug。6)故障处理服务:网络故障时,局方请求服务方处理,服务方采取合适措施恢复网络,必要时现场操作,之后制定并实施方案消除隐患。7)通信保障:根据局方要求,在特定的时间端按照就进行现场通信保障。
1.2采购预算:不含增值税预算金额:【13.46万】元。
1.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5服务标准要求: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联通公司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6本项目设置不含增值税单价限价:【10655元/月】,应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1.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划分份额。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信令采集系统的维护案例(须同时包含SIP、BICC、MAP、N7信令)案例至少1个。
【提供:1)清晰、有效的案例(框架协议有金额的以该金额为准,框架协议无金额的以订单合计金额为准,加盖甲方公章或业务章或标识有甲方系统水印的订单均视为有效订单)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封面页、金额页、标的内容页、双方签章页;
2)每个案例至少随附一份案例对应的清晰、有效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须在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
3)若合同为平台电子合同,则须提供电子合同签订平台截图(包含平台界面和合同编号或合同名称等),及电子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编号、合同采购内容及合同金额等),若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部分关键信息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4)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4)其他要求
4.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应答人须按询比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信誉声明;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应答人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重庆联通省级黑名单的应答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严禁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重庆联通省级黑名单禁入期内的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本次应答。
【提供:应答人须按询比文件所要求的格式提供信誉声明扫描件。】
4.2)应答人须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提供:应答人须按询比文件所要求的格式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说明: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 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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