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号为狮设计招[2025]002号的服装城综合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已由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5]C0707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服装城综合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2.3.工程建设规模:石狮服装城总建筑面积约472594.97平方米,包含展览艺术中心和8栋交易区。对石狮服装城交易区和展览艺术中心进行全面改造提升。
2.4.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11000万元;
2.5.招标类型:服装城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后续设计咨询、配合服务等)。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设计过程中或施工招标过程中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相关文件,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6.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外立面改造、景观绿化提升、电梯更换、夜景工程改造、标识工程提升、新增全域导览系统和智能共享仓储中心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
料每份售价 / 。
5.评标办法
5.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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